四川成都,男子180秒内没选出车牌,系统随机给他号“914”,男子认为“914”谐音是“就要死”,他要求重选被拒,起诉到法院,判了!
江先生花了八十多万将心爱的车买回家,他觉得好车就应该配好车牌。如果是 666 或者 888 这样的豹子号就最好了。就算别人不认识车的牌子,看到那样的车牌,一定打心底里觉得这是一辆很贵的车。
但这样的好车牌只能从两个途径获得,一是通过拍卖获得,二是在车管所选号时,运气好选到。可因拍卖价格太高,江先生寄希望于摇号。
摇号排队时,看到别人选到豹子车牌,他羡慕不已,就盼着赶紧轮到自己,不然好车牌都被别人选走了。
终于轮到他了,他兴奋的跃跃欲试,屏幕上显示出五十个号,规定在一百八十秒内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号码。
江先生本来就有选择困难症,加上这一批号码里都没有他一眼就喜欢的号码,在他犹豫的时候,时间一点一点流走。很快,一百八十秒过去了,他还是没能选出来,系统随机给他配了个 914 的车牌。
江先生一看,感觉要晕过去,914 的谐音是“就要死”,这也太不吉利了。开车上路,最忌讳这个,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要求重选。
工作人员拒绝了且无论他怎么说,对方都毫不让步,没车牌又上不了路,要是上了这个车牌,他连车都不想开,这么好的车配这样一个晦气的车牌,他越想越气愤,甚至觉得那些豹子号都被工作人员暗箱操作,给了别人。
再说了,一百八十秒的时间是谁定的,征求大家的意见了吗?江先生心里非常憋屈,一纸诉状,把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要求重新选号。
法院认为,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江先生对车牌号码 914 的谐音产生个人的忌讳,虽然属于主观感受,但并没构成对法律或公序良俗的违反。
可他要求重新选号,这就涉及到了合同或行政规定的履行问题。江先生在选号前,相关部门已经明确告知,其选号时间是一百八十秒,以及没选中则系统随机匹配的规定,这个规定在合理范围内,且不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
江先生当时并未提出异议,并继续参与选号过程,说明他接受这一规定,那么就应当遵守,而不是在没选到满意号码时反悔。
最终,法院判决江先生败诉。事情曝光后,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认为,类似 914、 514、 714、 214 等这样不吉利的号码系统都应该屏蔽掉。
也有人认为,在乐谱里 1 的发音是“哆”,4 的发音是“发”,914 也可以理解为“就都发”,相当吉利。
真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思维一变天地宽。其实也是,事无好坏,全在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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