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以抓实“三个管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为抓手,着力推动检察工作由数据指标向质效核心转变,努力实现实体公正、程序规范与司法公信力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转理念、厘责任与把全局并重,抓实业务管理。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全面落实“一取消三不再”要求,摒弃“一刀切”思维,树立正确政绩观。聚焦重点案件类型、领域及业务态势,在确保数据真实、客观、准确前提下,强化分析研判功能,深入评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精准定位影响质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提供科学依据。今年以来,组织干警外出培训3人次、岗位练兵2轮5人次,1件案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获评全市优秀,推动医疗领域建章立制1项,以质效提升监督水平,成效显著。
二是坚持析数据、盯流程与强审核并重,抓细案件管理。该院严格依照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定及权限分工,履行审批与审查职责,强化质量审核,确保公正司法。坚持管理与办理并重,压实检察官及辅助人员责任,严格保障数据准确,完成案卡规范填录核查11份,整改法律文书制作瑕疵问题2个。对照规范填录案卡,加强与案管协作,及时整改填录、文书制作等问题。强化办案统筹,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将实体、程序、效果要求一体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及环节,保障司法公正高效。通过强化流程监控,无一起超期办案情况发生。
三是坚持常检查、严评查与深追查并重,抓紧质量管理。实质化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及评查工作,坚持个人自查+部门核查相结合,做到“每案必查”,常态化检查民事行政案件15件,重点覆盖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严格把控文书质量,对部门制发的所有法律文书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检察长逐步审核把关,确保文书表述及格式规范化。组织定期及不定期评查案件15件,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有效保障了案件质量。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三个管理”工作要求,确保常态长效运行,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力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