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把车停在路边收费停车位上却不交费,以为没人管?湖南常德这位女司机的这波操作,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居然还辩称,不能证实车是她停的,就不交费,收费公司使用的感应、计费系统常出故障,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来源:裁判文书网) 常德的李丽大姐,可真是把路边的收费停车位当自家后院了。从2022年6月到2024年底,两年半时间,开着她的“湘J9”小车,在安乡县收费停车位上随意停放,可停车费呢?一分没交!硬是欠了2932块6毛! 负责收费的安乡城某公司多次向李丽索要,可均被李丽拒绝。无奈之下,一纸诉状把李大姐告到了法院:请求李丽支付停车费! 面对起诉,李大姐认为自己还挺冤,她认为收费公司用的那套地磁感应、通信计费系统,感应不准、车走了还在计费、数据丢失乱计费。她还拿出了一段2024年7月11号的视频,说系统记录她的车停在227号位,但她拍到的实际停在225号位。 她认为计费公司不能证明每次收费时段停的就是她的车!要求法院直接驳回起诉。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李丽的辩解是否成立,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释案说法
免费公共车位越来越少,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是趋势。收费是为了更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源,减少乱停乱放。享受便利的同时承担合理费用,是公民的义务。
李丽将车停进收费车位,就意味着和计费公司签订了停车合同。路边收费公示牌,在法律上叫“要约”,停进去的行为,叫“承诺”。合同瞬间成立!合同成立后,李丽就得履行合同,支付停车费。
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李丽质疑收费记录不准、系统有问题,光质疑不行!法律要求必须拿出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她的质疑,比如证明大部分记录都错,或者系统普遍不可靠等。她只拿一次可能的错误,是不能推翻所有记录的。
即使收费系统真有问题(此案中李大姐没充分证明),个人也不能因此就拒绝支付所有费用。发现系统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及时向管理方反馈、投诉,甚至收集证据维权,而不是直接拒付所有费用,那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甚至违法境地。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李丽支付安乡城某公司2932.6元停车费!李丽收到判决后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消息一经报道,引发了网友热议:
“站公司派”: “李大姐的行为这就是老赖,故意不交,都像她这样,最后吃亏的是大家!”
“质疑系统派”:“一次记录错了,谁知道其他记录准不准?确实该查查!别光收钱不维护!支持她较真!”
“吃瓜群众”: “快3000块了才起诉?收费公司也挺能忍...这大姐也是心大,真以为能赖掉?”
李大姐这近3000块的“学费”,交得冤不冤?法院的判决书就是最好的普法教材:公共车位不是免费午餐,用了就别想赖账! 下次停车看到收费牌,您是会乖乖缴费,还是想赌一把“系统出错”?欢迎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