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宁波前湾新区云飞路(通航大道-观海四路)等三条道路市政工程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5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用海项目名称
申请用海单位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宁波前湾新区云飞路(通航大道-观海四路)等三条道路市政工程
宁波海慈建设有限公司
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域内
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2.1908公顷
40年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