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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段触目惊心的视频:几个大老爷们儿对着几个手无寸铁的姑娘下死手,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段触目惊心的视频:几个大老爷们儿对着几个手无寸铁的姑娘下死手,从店里打到店外,拳打脚踢、酒瓶爆头,简直让人发指!现在案子已经过去三年多了,今天我用大白话给您讲透背后的门道,最后一条最关键!   第一、为什么定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不行吗?这个问题可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很多人不理解:打人打成这样,为什么不定故意伤害罪?关键看这三点! 1、动机不同: 您看视频里那几个暴徒,和姑娘们素不相识,就因为搭讪被拒就下死手。这属于典型的"没事找事",法律叫"流氓动机"!根据《刑法》293条,这就是寻衅滋事罪! 如果是邻里纠纷打架致伤,那才可能算故意伤害。但这次暴徒纯粹是"看你不顺眼就揍你",性质更恶劣! 2、伤情是硬指标: 根据通报,两名姑娘轻伤二级,两人轻微伤。这里有个大误会!司法鉴定的"轻伤"和我们老百姓想的可不一样!比如肋骨断两根、鼻梁骨粉碎才算轻伤二级,放普通人身上早疼得打滚了!如果是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轻伤才够判刑。但寻衅滋事罪不同!哪怕只是轻微伤,只要符合"公共场所闹事""持凶器打人"等条件,照样能判五年! 3、量刑差别大: 寻衅滋事罪最高判 5 年,故意伤害罪轻伤最高才 3 年。所以从量刑上看,定寻衅滋事罪反而更重,对受害者更有利。而法院按寻衅滋事罪抓人,其实是先按住这群暴徒,等伤情鉴定确定后再调整罪名。   第二、为什么不用更重的罪名?比如故意杀人或者涉黑?有人说这些人下手这么狠,应该定故意杀人罪。马律师得给大家普法:故意杀人罪得有杀人故意,但从视频看,施暴者主要是发泄情绪、耍威风,没有明显的杀人动机。至于涉黑,得有长期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证据。虽然主犯陈某志有多次前科(比如 2018 年就因交通事故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但现有证据还不足以认定为黑恶势力。   第三、现场没人帮忙,看客有罪吗? 这也是大家最气愤的点,5 分钟的殴打,店里那么多人,为什么没人出手相助?马律师告诉大家:见危不救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除非你是警察、医生等特定职业人员。但从道德层面,我们当然希望更多人能站出来。不过换个角度想,面对一群手持凶器、穷凶极恶的暴徒,普通人确实很难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我们不能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更应该反思:怎么从制度上让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比如完善证人保护制度、设立见义勇为基金。   案子发生后,很多人叮嘱女性 “别去烧烤店”“别穿短裙”“别太晚出门”。马律师得说句公道话:这种 “受害者有罪论” 要不得!女性有权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自由活动,安全是社会的责任,不是女性的义务。法律应该做的,是严惩施暴者、完善公共场所安保措施,而不是让女性为安全 “买单”。   您觉得遇到暴力事件该怎么办?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每个建议,都可能成为保护他人的法律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