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学问题属于非常典型的进步步子过大,以至于现在往回走把一堆人整不会了。
很多人说不要性别对立,还有的把女作者写黄文拿去和擦边家暴量刑对比
其实都是在回避一个关键问题
——你怎么看待男作者写黄文
因为这有现成案例,之前紫狂这些男作者也在微博上发声了,当时博主们怎么说的?
男作者写黄文罪该万死对吗?黄文是厌女是对女性的凝视。
那既然这样,今天讨论女性向黄文的时候,创作自由的理论自然就没法打了,
所以你看见许多法律博主没提创作自由的事,不是他们脑子笨没想到,而是前面这里埋着雷呢。
这也是为什么一堆人要舍近求远,拿写黄文的量刑去和其他事情比,唯独不敢提男性作者写黄文也被判罚的事,因为一提这个逻辑就炸了。
这根本就不是没关系的事,而是完完全全一体的问题。你不可能舍弃一个问题的部分去讨论问题本身。
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最容易现实的讨论方向就是创作自由,
但你一旦提创作自由,就必须面对小黄文领域男女作者都有的现实。
既然女作者有创作自由,那男作者也有。
要加一起加,要减一起减。
承认之前大家对男作者的批判是过度的,法律是要与时俱进的,然后去打创作自由牌,这是最现实的方案。
但许多人不愿意,她们宁死都认为男作者写黄文是罪大恶极的
这个情况下,海棠女作者的辩论空间,就非常小了。
所以许多人说这个问题无关男女,NO,这个问题目前最大的阻碍,就是之前被判罚的男作者案例,直接把所有人的理论空间堵死了。
也让这个问题变成了一道人性题:
你对小黄文女作者们的同情,是否超过了对小黄文男作者的仇恨。
你是否愿意以后者减刑为代价,让前者去获得减刑?
如果你认可女作者写黄文情有可原,那么你认可男作者写黄文也有苦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