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西宁之一致行动人新乡市伊沃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沃斯”)的减持情况。
减持情况回顾
2025年2月20日,拓新药业曾披露伊沃斯《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此次公告显示,伊沃斯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01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权益变动详情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西宁及其一致行动人伊沃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8.80%减少至27.99%,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股东姓名|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杨西宁|持有股份|34,455,650|27.23|34,455,650|27.23|||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13,913|6.81|8,613,913|6.81|||有限售条件股份|25,841,737|20.42|25,841,737|20.42||伊沃斯|持有股份|1,987,200|1.57|968,100|0.77|||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87,200|1.57|968,100|0.77|||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合计|持有股份|36,442,850|28.80|35,423,750|27.9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601,113|8.38|9,582,013|7.57|||有限售条件股份|25,841,737|20.42|25,841,737|20.42|
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伊沃斯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发布的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显示,伊沃斯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14日-2025年6月13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1%,并遵守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要求。截至2025年5月30日,伊沃斯的减持行为符合相关承诺。
公告同时表明,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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