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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检察官火了!”女子被醉汉殴打后还击,却因“互殴”被拘留5天!不料,女子的一

“这个检察官火了!”女子被醉汉殴打后还击,却因“互殴”被拘留5天!不料,女子的一句话让检察官警醒,最终申诉成功:“难道法律不应该保护我们吗,被打了还手就错了吗?”央视锐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据央视新闻的报道,这件事发生在2020年的山东淄博,被打后还击的张女士是当地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娘。 当天夜里,餐馆内突然来了两个醉醺醺的顾客,张女士按照惯例去招待对方,见到一醉汉想用桌角开啤酒瓶,她出于心疼桌子的角度好心提醒对方,并且递上了开瓶器。 然而,这一句“捞到”却激怒了醉汉,他先是一把将啤酒摔得满地都是,惊扰了周边所有人,然后又对张女士骂骂咧咧。 张女士气不过,质问对方:你再骂一句? 醉汉直接上手推搡殴打起了张女士,不过张女士也没有任由对方欺辱,在对方推了两下几乎将自己推倒后,她抄起一个啤酒瓶砸在对方头上。 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醉汉,被压制在地动弹不得,事后,有关部门却认定张女士虽然有防卫反击的情节,但她用啤酒瓶又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并且造成了醉汉受轻微伤的后果,因此认定其行为违法,属于互殴,对其做出行拘5天罚款200的处罚。 不过张女士一直心里不舒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她先后经历了一审二审到再审的失败。 好在张女士始终相信法律,坚持走法律途径,随即又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这时转机来了! 检察官在审理的过程中突然发现,醉汉刘某头上的伤很可能不是啤酒瓶打伤,而是他在推搡张女士的过程中自行摔倒头磕在了暖气片上,法医认为,刘某头上的横向伤口明显和暖气片更符合,与啤酒瓶的击打关联并不大。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张女士的一句话让检察官感触很深,她说:难道法律不应该保护我们吗,被打了还手就错了吗? 检察院决定把这个伤口作为切入点,再结合社会上一些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件,比如“昆山龙哥案”等案例作为参考,向法院提起抗诉,要求撤回之前对张女士的处罚。 这一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对案件进行了再审,并且认同了检察院对此案的意见,认为醉汉刘某醉酒后寻衅滋事,对张女士实施不法侵害。 在被迫的情况下进行反击并非是为了打伤对方,而是以制止对方为首要前提,因此并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法院判决,应撤销张女士的行政处罚! 张女士说,非常感谢检察院为老百姓出头,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虑,深受感动! 笔者发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观点亮了,说:个别案件存在“和稀泥”的现象,模糊了正义的界限,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此有网友表示:为淄博检察院丁洁,以及其他几位同事点赞,人民的检察官、人民的检察院! 还有网友感叹:我居然看哭了,谁能体会她的无助?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

评论列表

用户98xxx37
用户98xxx37 1781
2025-05-22 14:58
一审认定互殴,二审再认定互殴,检察院抗诉后再审才认定为正当防卫。两种不同的结果,反映出法官不同的专业素质,判互殴的法官是不是撤职查办?

回到未来 回复 05-28 13:04
问题是为老百姓开声说话的卷宗太少了

contrôle 回复 05-29 09:47
我国不是判例法,法官自由裁量权,很多法官判案是完全按照法条来的,有时候律师做了大量工作,拿出了更适用的法条,法官在判决书上一句“不适用于本案”就给打发了[狗头]

用户15xxx62
用户15xxx62 705
2025-05-22 16:16
绝大数法官对受伤者都会持有倾向性判案的做法 是错误的!必须对第一个动手打人者严格处理!决不能对醉酒先动手打人者,因其醉酒而袒护他。否则,恶人将会找借口更恶。

蔡玉霞 回复 05-28 10:48
这就是谁死伤了就有理,强盗死伤了也有理。

小幸运 回复 蔡玉霞 05-28 12:07
学西方人的人生自由学到了四不像

小王
小王 555
2025-05-23 12:20
道德丧沦都是从南京浩浩罚开始的

择良人相伴一生 回复 05-26 22:06
那种垃圾就应该游行示众,然后千刀万剐,以正典刑

田沿Frog 回复 05-27 05:06
暂住证吧?

大刀
大刀 325
2025-05-23 13:19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怎能向邪恶低头?无理只能让其付出代价,有理理应走遍天下。

彩虹 回复 05-28 13:57
因为醉汉的伤不是她用酒瓶砸的,是自己摔倒在暖气片上造成的,不然是会被处罚的,一审二审认为醉汉头上的伤是她打的,所以才那么判。

吹哨 回复 彩虹 05-28 19:52
抓到重点了,最后还是这个重点才反转。跟他们检察官和最高院没屁关系。

用户80xxx82
用户80xxx82 216
2025-05-23 15:34
其实根本就不应该有互殴这个法,因为总有一方是先动手的,无论什么原因出手先的就是不法。因为没有先出手就没有还击,就不会打起来,不和可以叫警察。

一笑而过 回复 05-29 00:34
约架还是可以定性为互殴滴一一其它要么正当防卫丶或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

小幸运 回复 05-28 12:09
你都拿刀了,我还动手个屁啊。

孽龙之相
孽龙之相 166
2025-05-22 15:09
一审,二审法官:一个巴掌拍不响,为什么他光打你不打别人呢,所以这是互欧

扶墙而走 回复 05-26 22:58
监控坏了

孽龙之相 回复 扶墙而走 05-26 23:16
监控坏了,让警察找证据吗,他们任务就是这个啰,有问题找警察

无奈
无奈 115
2025-05-23 17:51
这么简单一案子,竟然要一年半才能判明白!人才啊

小幸运 回复 05-28 12:19
正常人不会去推别人

熟悉的陌生人 回复 小幸运 05-31 16:59
所以推了就能酒瓶爆头?

冰川
冰川 103
2025-05-23 13:35
还手等于互殴,别人要杀你,你只有跑,跑得快算你命大,你要还手,那就..........!

纵横三万里 回复 05-27 20:20
互骂就互骂,谁先动手还是谁的错。

神经娃 回复 05-28 00:10
网上有视频

真心人
真心人 85
2025-05-22 21:15
被打了还手应该是正当防卫[敲打][敲打]什互殴[点踩][点踩][点踩][点踩]

君子 回复 05-26 20:56
谁先推搡动作,就是谁先动手。

朱军 回复 05-26 20:39
别人打了你一拳,你打好几拳就是互欧,你打他一拳正当防卫

狐狸在寻墨棋
狐狸在寻墨棋 68
2025-05-23 19:25
文章没有写全,只截取了一部分,老板娘决定要告的重要原因不是她觉悟高,她是开餐馆的,五天加两百元跟冗长的官司比起来不值一提,得失她算得清楚,决定要告的重要原因是醉酒男子关几天后出来,拿着互殴判决书,指着自己的头说你把我打成这样,赔钱,一开口就是几万,老板娘告他也只是要取消互殴判决,不是互殴就是正当防卫,打伤对方就不用赔钱了,小老百姓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偏偏这样简单的要求却千难万难

狐狸在寻墨棋 回复 用户10xxx15 05-24 23:05
文章只截取了积极向上的部分,没有把完整的经过说出来,实话实说,如果不是那个无赖跑去讹钱,老板娘未必会去告,她是开门做生意的,和气生财,她以为双方都有受伤,等于打平了,所以一开始对判决也没有太大的抗拒,根本没想到对方还会来讹钱,小本生意,赔几万块钱肯定不行,这个时候她生起了打官司的念头,原版就是这样

用户10xxx15 回复 05-24 21:02
如此说来……

随缘
随缘 60
2025-05-23 17:47
被打了还击就是互殴,法院应该解释清楚什么叫自卫,这样老百姓被侵害的时候好严格掌握,免得互殴。

铁面游侠E100 回复 05-24 14:39
别人刀子捅进来了就叫正当防卫,别人刀子抽出去了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用户79xxx96 回复 铁面游侠E100 05-27 21:21
捅一半抽一半受害者是不是还的思考一会

用户17xxx03
用户17xxx03 45
2025-05-23 17:26
伤口若真的是还手造成的,是不是还会定为互殴?

熟悉的陌生人 回复 05-23 19:26
那肯定的

无情
无情 40
2025-05-23 15:03
这个检察官靠谱[点赞]

用户79xxx05 回复 05-29 00:31
[狗头]靠谱不到哪里去,这位张女士换成张先生别想翻案

额。。。
额。。。 33
2025-05-23 13:32
提仪法官在上岗前,应该先到人民底层去生活一二年,证如伟人的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自找的痛不敢喊痛
自找的痛不敢喊痛 33
2025-05-23 16:47
这不是检察院发现伤口不是啤酒瓶所致,才改判的,而不是受害人一句话

景阳冈 回复 05-25 11:30
这才是重点…

用户12xxx44
用户12xxx44 28
2025-05-23 20:34
应该要所有的法官重新去考证
天地人和--刘
天地人和--刘 27
2025-05-23 19:25
正义不能要有是非之分
用户13xxx69
用户13xxx69 25
2025-05-22 20:46
不是个别案件
人家山多财多
人家山多财多 25
2025-05-23 16:58
互殴,真他妈恶心!
向日葵
向日葵 23
2025-05-23 18:15
那些不能秉公执法的人应该降职
1234顺
1234顺 19
2025-05-23 23:18
感觉法官效率和专业都不太行啊,谁来整顿他们?
番茄炒蛋
番茄炒蛋 19
2025-05-25 22:55
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都知道谁对谁错居然得人家花4年时间平反可笑不可笑

蕔應ペ崽灬 回复 05-26 08:03
推搡算不算动手?推搡之后直接暴起啤酒瓶砸头,算不算先动手?啥都不知道瞎评论啥?

漁舟
漁舟 18
2025-05-23 22:44
法院应该严惩醉汉,老板正当防卫没问题。
回忆的样子
回忆的样子 17
2025-05-23 18:34
严重怀疑这些人执法不懂法。
北方以北
北方以北 17
2025-05-23 17:22
首先祝张女士打赢官司,再者祝那位无耻醉汉今晚就左手六右手七,平安活到八十一!
爱谁谁
爱谁谁 15
2025-05-23 17:24
这一审二审法官咋想的
波哥
波哥 15
2025-05-24 00:02
老百姓都能很容易分辨出对错的事情,在法院审理了几年!
浪子
浪子 14
2025-05-23 17:56
这种情况又不是第一次判互殴了
吴某
吴某 13
2025-05-23 19:25
年轻人被砍不能帮,老年人摔倒不能扶,小孩子落水不能救。这就是带节奏。
dududududxhdgv
dududududxhdgv 12
2025-05-23 17:09
同性帮助。
zastar
zastar 11
2025-05-23 17:19
罚抄第二十条一万遍
用户43xxx47
用户43xxx47 11
2025-05-23 22:25
被打不能还手,应该被打死了再还手。
燕赤侠
燕赤侠 9
2025-05-23 17:01
从文中描述看,这个还真是互殴。不过,女的没斗过男的,男的横,女的硬,两人都有过错,女的只是有过错,没有恶性,男的很邪恶。

小木头 回复 05-23 17:34
是的,法院判的没错。只是男的伤是自伤而非他伤,才撤销的。

生活忙碌中~~
生活忙碌中~~ 8
2025-05-23 19:04
在自己店里面打砸,应该立即报警,寻衅滋事,影响我的经营。并且要求赔偿,这样是最有效,而且是越好的。

小木头 回复 05-25 22:16
是的,双方都追求事件升级。发生打斗,就是互殴。比如,两个小流氓本来就有过节,后双方在大街上遇到了,你瞅啥?瞅你咋滴?打起来了,就是互殴。互殴的司法解释是:参考斗殴的双方都伤害对方的意图,并实施了伤害对方的行为。

花园角落
花园角落 8
2025-05-23 18:04
细思恐极……
小兵
小兵 8
2025-05-23 22:02
希望好人得好报走好运一生平安幸福。
用户49xxx26
用户49xxx26 8
2025-05-26 23:14
法官这个岗位,要情商高的人才能胜任,那些面无表情的书呆子不适合这个岗位!
用户10xxx55
用户10xxx55 7
2025-05-24 02:39
这就对了!醉过,也打过醉汉,真醉了啥也下知道,能打人的醉汉就是半醉,头脑反而相当清晰
爱在深秋
爱在深秋 7
2025-05-23 22:40
要不是醉汉头上伤口的重新认定,那依然还是定性为互殴!
用户10xxx64
用户10xxx64 7
2025-05-24 00:17
山东最高法院,人民的法院。好法官好律师好法官[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47xxx76
用户47xxx76 7
2025-05-24 23:27
应该对这些经常耍酒疯的人列一个惹事履历,让法官一眼看出这是什么垃圾
绿色森林
绿色森林 7
2025-05-24 10:01
法律应维护正义,而不是鼓励犯罪,对不明事理不懂法理胡乱执法的法官应清理出执法队伍
路过
路过 7
2025-05-24 13:47
哪个行业里都有明白人 哪个行业里也都有畜牲
陈晖
陈晖 7
2025-05-25 19:38
严厉打击寻衅滋事的,反击后果都有对方负责,这种类似案件会少一大半!!!
用户13xxx71
用户13xxx71 7
2025-05-25 06:53
法律至少不应该违背事理民俗。
边缘
边缘 7
2025-05-25 16:41
要不是一直上诉法官烦了互殴就是基本判决了
昵称隐藏(心悦4最新功能)
昵称隐藏(心悦4最新功能) 7
2025-05-26 19:53
人家只是推你,你就拿啤酒瓶?我觉得判互殴没任何问题。不然人家扇你一巴掌,你就要拿刀砍死了?

朱军 回复 05-26 20:46
你咋只说一部分,是醉汉跑人家餐厅都已经开始打砸了,又骂人,又推人,难道不能还手吗?你知道对方还会做出什么事?

昵称隐藏(心悦4最新功能) 回复 朱军 05-26 23:20
还手就摸啤酒瓶啊?空手和持械能一样吗

盛海滨
盛海滨 7
2025-05-27 18:40
一审认定互殴,二审再认定互殴,检察院抗诉后再审才认定为正当防卫。两种不同的结果,反映出法官不同的专业素质,判互殴的法官是不是撤职查办?
忙球和蚌口
忙球和蚌口 6
2025-05-22 16:02
全篇从未说这不是互殴,那些考试不及格的又出来丢人了
用户77xxx06
用户77xxx06 6
2025-05-23 00:12
水产学校的学生👩‍🎓…………
金爷
金爷 6
2025-05-24 15:47
还手就是互殴
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 6
2025-05-25 07:03
法官也是普通人生活同样是拿钱养活自己与家人

彩云南现 回复 05-26 13:29
虽然是如此,但自己的工作要不要做正确,做好?

用户10xxx40
用户10xxx40 6
2025-05-24 06:44
性别是关键!

曾晓峰 回复 05-24 09:14
我是觉得大老爷互砸酒瓶的话,谁管你是不是互殴[打脸],基本上都当作是

用户19xxx97
用户19xxx97 6
2025-05-27 21:15
就算是打的也应该判无罪
寒月刀在手
寒月刀在手 6
2025-05-27 21:20
四年时间的正义,太畜牲了
用户15xxx50
用户15xxx50 6
2025-05-26 17:17
真不明白?同一案情,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判法?
用户13xxx58
用户13xxx58 6
2025-05-27 19:00
时代在进步,社会矛盾纷争复杂,但从法制的角度是保护弱者,但从治安案件来看,好多是因各种原因引起,但有的人就是强势,胆大,挑起矛盾,或有的无事生非,或借洒发疯等,首先动手,引起双方发生互殴,本应受到处罚,但以调解当和事老佬各打几十大板,造成被打还手就错,我认为凡是挑事先动手被打方也应适用正当防卫,而不是只能在刑事案件中辨别,给守法人的一个安全感,给社会一个正义感,从此案两审后径检查院抗申在改变判决可以看出,法官的观念也要有所改变,使恶人怕惹事,好人不怕事社会风气变好。
无花果
无花果 6
2025-05-24 09:49
还是请高院,就互殴发出法律条款,也请高院,就正当防卫发出条款,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做出正当防卫?再请高院,给出什么才是防卫过当?法律条款别苛待受害者,高院要保护的是受害者,做出的条款应该是苛待施暴者,条款理应对施暴者严苛。

小木头 回复 05-25 22:18
是的,双方都追求事件升级。发生打斗,就是互殴。比如,两个小流氓本来就有过节,后双方在大街上遇到了,你瞅啥?瞅你咋滴?打起来了,就是互殴。互殴的司法解释是:参考斗殴的双方都伤害对方的意图,并实施了伤害对方的行为。

老子论道上帝小儿
老子论道上帝小儿 6
2025-05-26 18:19
法律也很难的,犯罪分子也是人,也是收受法律保护的。这也是文明时代的无奈选择。
小安乐
小安乐 6
2025-05-27 18:54
检察官在审理的过程中突然发现,醉汉刘某头上的伤很可能不是啤酒瓶打伤,而是他在推搡张女士的过程中自行摔倒头磕在了暖气片上,法医认为,刘某头上的横向伤口明显和暖气片更符合,与啤酒瓶的击打关联并不大。 这个才是老板娘张女士被改判的原因,如果没找到这个,那么是不是还会判互殴呢?某些地方的法官对最高法的正当防卫的解释,还是领会的不深啊!
道真
道真 6
2025-05-24 07:10
看待问题时要考虑一下因果关系,现在的人往往是死搬硬套而忽略了因果关系令自己处于被动,死读书,读枉书
王家三皮
王家三皮 5
2025-05-23 20:04
力都是相互的,从物理学一点问题都没有
潜龙勿用
潜龙勿用 5
2025-05-24 01:33
怎么,头上的伤不是啤酒瓶伤的那是重点吗?重点是被打了到底能不能还击?记得前几天看到的,一个学生在宿舍被几个同学围殴两次,终于被迫还手导致两人死亡,被判15年,这算不算法向不法让步了?
用户13xxx06
用户13xxx06 5
2025-05-24 09:34
幸亏还手的是女的。
一缕阳光
一缕阳光 5
2025-05-25 07:07
还要告该案法官没有工作能力,不懂法律
用户11xxx48
用户11xxx48 5
2025-05-23 18:32
一审败诉:醉酒汉钱多所以胜了,二审败诉女人不肯花钱又败诉了,女人不服再审,女人出的钱没醉汉给法官的多,女人又败诉了,女人终于明白,世间并没公平正义,钱多就能打赢官司,于是出的钱比醉汉们多的多,于是女人最终胜诉了
喵咪
喵咪 5
2025-05-24 20:51
g help g,把老板娘换成老板,你看还会有人理他吗?
磊L丶
磊L丶 5
2025-05-23 23:17
被打了当然不用还手、比如八十年前、只要你不还手就好了
你是我的女人
你是我的女人 5
2025-05-24 17:12
难道不是谁挑事就罚谁,还要自己赔进半条命才是该有的样子
嘟俞
嘟俞 5
2025-05-25 19:49
你看看女人先打陌生男人,陌生男人回手后,算不算互殴,呵呵,笑死了
我任逍遥
我任逍遥 5
2025-05-24 17:59
我就想知道被推两下算什么伤害,直接酒瓶爆头,这种打斗算谁引起的?酒瓶可以算武器了,判互殴都是在偏向女方,什么垃圾终审
用户79xxx41
用户79xxx41 5
2025-05-24 12:59
为什么一换手就是互殴呀,把拿刀的手里夺过来在把持刀的杀死就是正当防卫了
用户17xxx57
用户17xxx57 5
2025-05-25 22:58
真理真TMD难得
贱客
贱客 5
2025-05-25 19:36
法院不能介入一切带有利益的审判,那怕一分钱都不能收!
西南三省
西南三省 5
2025-05-26 17:34
这案子反而是个反向宣传,不具有正面意义,虽然当事人最终胜诉,但是是因为对方的头部伤不是酒瓶造成的,如果是酒瓶造成的呢?还能翻案吗?
用户73xxx47
用户73xxx47 5
2025-05-27 18:45
因为她是女的 换个男的试试
hqz
hqz 5
2025-05-26 04:56
这种浪费社会资源,污染社会环境的法官应该撤职查办
用户10xxx37
用户10xxx37 5
2025-05-27 18:00
注意了,抗诉认定自卫还是因为伤不是啤酒瓶弄伤的,说明还是不能还手。作者把这两个概念混在一起了。
天涯过客
天涯过客 5
2025-05-25 22:30
正当防卫该出细则,允许受害人出手防卫,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被判互殴,各打五十大板。
永无止境的回忆
永无止境的回忆 5
2025-05-26 22:57
我有些时候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需要的是被告证明与自己无关,而不是原告以及官方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与此事有关。
平凡之路
平凡之路 5
2025-05-26 17:07
派出所都有责任
f feng shi
f feng shi 5
2025-05-27 20:32
说真的, 就是开玩笑而已
人走茶微凉
人走茶微凉 5
2025-05-27 19:36
一个小案子竞然搞了一年半才捋清,一般普通人也没那个时间和精力耗在这里,吃点哑巴亏就算了
用户10xxx23
用户10xxx23 5
2025-05-27 17:34
有三种人绝对不能变坏:法官、教师、医生!
用户15xxx50
用户15xxx50 5
2025-05-26 17:16
应该免除此类法官。难道要等到坏人把自己打伤打残或快被打死才能还击?一看到此类报道就气愤!!!!
君子
君子 5
2025-05-26 20:56
为淄博检察院丁洁,以及其他几位同事,点赞。人民的检察官、人民的检察院!
,赤水情深
,赤水情深 5
2025-05-26 21:45
已经被拘留了,然后再判定拘留过了怎么办?
老六
老六 5
2025-05-27 18:43
拖那么久,当事人的损失谁来负责人?问责了吗?
鱼之泪
鱼之泪 5
2025-05-27 20:49
如果受害者是个男的,那么就没这些事了
陈默似针
陈默似针 5
2025-05-24 16:20
如果是男老板呢,呵呵,各位自重
我是喷子
我是喷子 5
2025-05-26 08:45
法律规定范围必须修改
校园卡8310
校园卡8310 4
2025-05-26 09:04
本来当事人经过2次庭审都准备放弃了,是律师说这个判决以后对孩子有影响,当事人才坚决不放弃一直上诉的,最后的裁定说有的单位在活稀泥,马上就有条款对正当防卫做新解读了。
沉睡的灵魂
沉睡的灵魂 4
2025-05-27 20:21
呵!呵
流浪
流浪 4
2025-05-26 19:41
没经历过实战的,不要在这里瞎咧咧,只要双方动了手,不管谁先和后,那个询问笔录早就是格式化的,只是填人名和时间了,要是不服双方被拘留。罚款,看你选择哪一样?还会闹到法庭上去

流浪 回复 朱军 05-26 20:55
你没实战,你第1关都没有过,你还想出来以后再去告派出所,那你就是嘴劲大。

朱军 回复 05-26 20:49
你难道不知道拘留出来后一样可以把对方告上法庭吗?包括派出所

洪福星月
洪福星月 4
2025-05-26 19:08
严惩不贷
用户10xxx53
用户10xxx53 4
2025-05-26 19:20
建议法律再次明确自卫和互殴的界限,避免自卫成了互殴,互殴却成了自卫,这样的例案已是数不胜数,为何迟迟不能解决,难道有难言之隐吗?
浩一被囚禁的天使
浩一被囚禁的天使 4
2025-05-26 21:50
一个正常的防卫,硬是耗了几年时间,这个正常吗? 有几个人耗得起??
缘份吕东
缘份吕东 4
2025-05-27 18:50
这个检查长
用户14xxx75
用户14xxx75 4
2025-05-27 18:55
抓重点:头上的伤是撞到暖气片造成的,换句话说如果是啤酒瓶造成的那就没戏。所以挨打了赶紧跑!
风月人间
风月人间 4
2025-05-27 19:50
但是已经拘留了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