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是上门女婿,工资卡由妻子保管,加班后在家里睡觉,妻子一家去吃大餐没叫他,也没给他留饭,也不给他带饭。男子太憋屈,和妻子吵架后,只穿着睡衣离开家。然而,男子手机里分文没有,只能蜷缩在地下车库的角落里避寒,保洁大叔看他可怜,送给他一件大衣。第二天,男子回家却发现自己的衣服全部被打包处理。网友:但凡有骨气也不再回去!
张小涛为了多挣点工资,连续几周都在加班。
那天他回到家又累又饿,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倒在床上就沉沉睡去。
这一觉不知睡了多长时间,当他醒来时天都黑了。
而家里却一个人都没有,不知道妻子和岳父岳母都去了哪里。
张小涛到厨房去找吃的,发现厨房里啥也没有,他的肚子已经空空如也,咕咕叫着提抗议了。
他又到冰箱里看了看,除了几颗蔬菜外啥也没有。
他认为,可能是岳父母和妻子出去吃饭了,看到他睡觉没有喊他一起。
他喝了几口热水,身上有点点力气,给妻子小丽打了个电话,问他们都去干什么了。
小丽说,她带着父母在饭店和亲戚们聚餐,让他自己在家里对付一口。
张小涛想告诉小丽家里没啥吃的,还没等他说完,小丽那头就挂断了电话。
他失落的坐在沙发上心里无奈,他打开手机,里面一分钱都没有,他想去吃碗面都不可能。
张小涛突然觉得自己很失败,30多岁的人了,就因为他是这个家的上门女婿。
无论他如何表现,都不被岳父母待见,就连之前相亲相爱的妻子都和之前不一样了。
不知是妻子变了,还是自己变了,就算自己加班累死累活家里人全然不顾,只在乎他的工资有多少。
张小涛很饿,再次给妻子打电话让她给自己发个位置,哪怕晚点去了也能吃饱。
而小丽那边吃喝的正热闹,她嫌丈夫啰嗦,干脆不接电话了。
张小涛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平时,自己为了讨岳父母的欢喜,工资全交,连工资卡都是妻子保管。
自己无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零食,尽管这样,他在这个家里仍然不受人尊重。
就今天这个事,张小涛特别委屈,家里不留饭,又不让自己一起去吃。
他突然想到一句话:又要马儿跑,又不想让马儿吃草,正是自己在这个家庭的地位。
他心里特别堵得慌,一肚子的委屈比饿更难受,但也无可奈何。
谁让自己当初为了追求爱情,甘愿上当上门女婿,别说工资啦卡,就是把心都拿出来交给他们,也得不到这个家里人的认可。
自己终究还是个外人,张小涛想着想着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他想起自己的父母,当初就劝过他上门女婿不好当,没想到真的被打脸,当初的爱情一文不值。
妻子一家说说笑笑的回来了,张小涛以为妻子知道他没吃饭,怎么都会给他打包带一些吃的回来。
然而,妻子一家三口空手而归,却在高谈阔论每道大餐的品相和味道。
张小涛忍无可忍和他们理论,却被妻子劈头盖脸骂了一顿。
他一气之下推门而出,没有人挽留,而他身后的那道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他穿着睡衣拖鞋在街心公园里待到深夜,冻的浑身都麻木了,才想到要去找个小旅馆住一夜,
结果他只拿了手机,而手机里分文没有。
他绝望的回到小区的地下车库,蜷缩在一个角落里避寒。
他希望妻子给他打个电话,给自己一个台阶,他还是很爱妻子的,但那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车库的保洁大叔看到他冻的瑟瑟发抖,就给了他一件棉大衣,让他挡挡风寒。
第二天张小涛回到家里,却发现自己的衣服全部被装在塑料袋子里扔在一边。
张晓小涛去心已决,多年的委屈,现在只不过他不想再忍了。
他拿了两件衣服再次走出家门,这一走,恐怕这个家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该如何认定?
1、在法律上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虽然在家庭中可能存在一方保管工资卡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对共同财产失去了支配和知晓的权利。
张小涛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在管理时应尊重丈夫的意愿和需求。 2、妻子一家在外出聚餐时,不给张小涛留饭或带饭,是对他的不尊重。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在生活中应当相互关心、照顾。在这种情况下,妻子一家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3、张小涛作为上门女婿未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平等对待。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应当平等相待,尊重彼此的人格和权利。
张小涛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平等,未得到应有的尊重,目前,他已经从岳父母家里搬出去了。
今后的路虽然还没想好怎么走,那个家他注定回不去了。
文中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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