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黑龙江一女子在KTV工作,得知一包厢2位男客人出手阔绰,女子主动敲门进入包厢,想方设法与男子搭上关系。男子见女子热情主动,于是,邀请女子痛饮多杯酒。女子毫不犹豫,一饮而尽。男子见状很高兴,随手给了女子5000元小费。不料,不一会儿,女子便突发心脏病,倒地不起。
女子的家属认为是女子的死都是因为男子灌酒导致的,因此要求男子赔偿125万。男子拒绝,认为两人并没有劝酒,也没有点女子陪酒。整个过程,都是女子主动敲门,主动贴身,主动喝酒的。而且,当时,两人也很大方给了女子5000元钱。酒喝高兴了,两人就离开了。至于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两人并不知情。
家属听后很气愤,一怒之下,将两男人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三人都是成年人,共同饮酒,本就应该可以预料到喝酒过量的后果。但三人并没有尽到提醒的责任。而KTV不应该提供有偿陪酒的服务,也要成为责任。因此,四方都有责任。分别赔偿女子家属12万。
有人说,身体不好是自己的事,和别人有什么关系。有人说,成年人了做人做事有辨识能力,为了利益还连累别人,太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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