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某某的案件还是很淸楚的,作虚假证明,骗取医疗费。法官的判决也对,不采信多出来的医疗费用,是党某某杀人的直接诱因。连杀20多刀,也真够狠的。被判死刑是铁定的。 很难想象杀人者的愤怒,犯罪者的心理状态还是留给犯罪专家去分析。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基本的善良是需要的,跨越底线等待的是万劫不复。 不过看到评论区里,对王法官的同情比较少。仗义执言的大都是法律工作者或者与法律工作有关的人。他们是受到法律的严格教育的,或者受到影响。 很多吃瓜群众说的是人情,为什么不能多判呢,保险公司也会认的。从接受过严格法律训练的法官角度看,这是不可思议的。依法办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难道都做不到吗。 可见法律的执行和贯彻在现实生活中遇到阻力。 通过这起法律案件,希望能够进一步确立法律的权威,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 法官的职业风险是存在的,但这样的风险真不应该,成本太大了,是两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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