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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小学生极端凌辱同学后,校长被解职。 坦白讲,这个结果属于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山西小学生极端凌辱同学后,校长被解职。 坦白讲,这个结果属于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校长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内纵容这种现象发生,这是严重渎职。 就像一个派出所所长,任职期间辖区内如果出现震惊全国的极端刑事案件,那多半也是要被免职的。 总得有人先站出来负责任。 所以说,校长被解职是意料之中。 但于情理而言,肇事者得以置身事外,这又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其实,在对两名极端小学生的处罚是否合理上,大家可以先思考这么几个问题。 一是,他们有多大几率会在未来成为英雄? 这里所说的英雄是指,会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在童年时期就做出了这样的恶事,站在了全社会对立面的前提下,他们,有多大可能还会爱这个社会、回报这个社会。 二是,他们在未来有多大机率会进入政府部门工作? 当前社会普遍接受的观点是,公务员是铁饭碗,也是经济优越家庭为后代进行职业规划的首选。 两位做下恶事的小学生,按照家境看,如果不走这条路,多半会利用父母的关系资源,自行在社会上闯荡,成为社会人。 这么混下去,他们又有多大概率会变成牛鬼蛇神? 恐怕大部分人心里会有同一个答案! 穷人家的父母都会逼孩子上学,不让他们早早步入社会,就是怕他们去混。 而以这两娃父母的尿性看,他们显然是会鼓励娃去混的那种。 当前,个人对社会做出贡献,无非两条路径。自下而上,从社会自身出发,自我形成良性循环;自上而下,加入壮大的公务员队伍,为体制做贡献兼济天下。 自下而上,就是做英雄,最次最次也是十大好人这种。 这条路,个人觉得这两个作恶的娃已经走不通了。 无论什么样的心理疏导,都无法否认已经发生的事实。 在未来,除非他们拿出极大的决心洗心革面,否则甚至只能隐姓埋名过日子。因为社会不会接纳他们。 第二条路,个人觉得他们也走到头了。 即使凭借什么裙带关系,他们能得以进入公务员队伍。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对他们而言,迟早有爆雷的一天。 并且,如果是这一种情况,也就决定他们始终还是站在了社会的对立面上。 总之,稍微分析一下,就能发现。对于社会而言,这两个娃基本就是废人了。 没人能奢望他们日后对集体做出什么贡献,甚至可以说,他们不继续祸害社会,旁人就得烧高香了! 而当前的法律,极大程度是以集体利益为考量基准。 为什么法律对未成年人宽容? 因为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即使幼年时价值观扭曲,但仍有被纠正的可能,未来仍有可能为集体、为社会做出贡献。 但这世界上永远不缺乏早熟品种,能在小小的年纪就价值观定型。这种人,在社会上的角色也因此早早定型,并不值得法律对之网开一面。 完全不惩罚,只是给罪犯全家人安排一次“心理辅导”,这种处理方式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 其实,但凡他们多赔点钱,让全社会看到他们付出了较为沉重的代价,现在人们也不至于如此不满。 毕竟,这两娃现在是已经为全国人民做了一次生动的“普法”课了。 课程的内容是,“言传身教”地“教育”全社会,逼同学吃屎没事、在同学嘴里撒尿也可以、将鸡鸡放进男同学的菊花里也没问题,只要年纪小,后果就是——没有后果。 相反,还能免费获赠一次心理疏导。 这种潜台词,对于鼓励类似极端欺凌行为,估计会产生很大影响。 有些文化水平不高的人,可能立马就会怂恿自家子侄做出类似的事来,或者直接将魔爪伸向女同学。 不少人,则也会因此产生恐慌。 这显然是不利于社会长治久安的。 所以说,对此事件的处理,似乎不应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