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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姐看法 2022-10-19 14:43·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关注 “农民

娟姐看法 2022-10-19 14:43·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关注 “农民工在饭堂点了4个菜却被收费7万元?”浙江杭州,毛先生经同行介绍与包工头约定,到其建筑工地干活。双方约定,干活过程中,会按工程进度给钱。事后保证第一时间把钱结清了,并声称自己从来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有了包工头的承诺后,毛先生便带着6个老乡来到该工地干活。可毛先生等人把活干完后,包工头却多次用不同的理由,拖欠毛先生等人的工资。

毛先生想着大家都不容易,于是一等再等。可不曾想,对方却一拖再拖,最后直接避而不见。毛先生无奈之下,决定带着6个老乡,一起到项目部找对方并要求其给自己一个说法。

可等了半天,包工头又说要到下午才能回到项目部。于是毛先生和几个老乡决定到工地的饭堂,吃完饭后再继续等,并下定决心今天一定要等到对方出现为止。

随后七人到工地饭堂的包间处点4个菜,没有拿酒。万万没想到的是,买单时却被告知这餐饭要7万元。更让农民工气愤的是,负责人还声称老板说如果不买单,工资就别想要了。农民工感觉被套路了,目的是想克扣自己的工资,于是想要找包工头理论。

可下午他们见到包工头时,包工头却说这个是私厨,别人想吃还吃不上呢,所以这个收费没问题。毛先生见说服不了对方,于是找人和包工头说情。可包工头并不买账,毛先生等人只好报警求助。

1、从法律上讲,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法》第85条第1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具体而言,只要农民工没有违约行为,包工头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否则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包工头处罚。

注意!《最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通过特定的行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5千至2万元以上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也就是说,如果包工头一意孤行,只要农民工报警,包工头还有可能会被刑事处罚。

2、有网友表示,工地饭堂是不对外开放的,类似于私人订制的私厨,老板有自主定价权。因此只要价格双方认可,就不违法。

实则不然!从社会大众普遍认知来讲,如果饭堂负责人一开始就把4个菜的价格如实告知毛先生等人的话,那么大家认为他们还会点来吃么?而饭堂这样漫天要价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明显就是想非法占有他人钱财。

刑法第274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恐吓或要挟等手段,致使被害人被迫支付钱财2000元以上的,构成敲诈勒索。

也就是说,由于包工头是为非法占有他人钱财,而通过以不买单就不给结算工资为由,威胁、恐吓毛先生等人的。因此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可刑事处罚。

最终,经民警批评教育后,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包工头,不仅没有收餐费,而且马上为毛先生等人结清了所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