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因看不惯同事,便偷偷在他工位上涂抹粪便,同事看到后膈应坏了,立马报了警。事后,男子被行拘5日,公司以旷工为由将他开除,男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他近30万,被驳回后,男子把公司告上法庭。官司一路打到高院,最终判决大快人心。
(案例来源:深圳新闻网)
“这到底是谁干的!”梁宏伟看着涂在自己工位上的大便,脸都气绿了…
马成功在不远处的工位上看到这一幕,捂嘴偷乐了半天,脸上的坏笑收都收不住。
作为这出恶作剧的始作俑者,马成功不禁在内心感叹,可算是让我逮着机会出口气了!
说起他和梁宏伟,那可真是冤家路窄。他俩都在一家汽车公司上班,都是干了十多年的老员工。
俩人虽是同事,但也是死对头,关系一直处得不好,还都爱在背后给对方使绊子。
这天,两人又因为工作上的事起了争执,吵得不可开交,恨不得都用唾沫星子把对方淹死。
马成功斗不过梁宏伟的伶牙俐齿,很快就败下阵来,这让他自尊心很是受挫。他气得满脸通红,心想你给我等着吧,有你好果子吃的!
接着,马成功来到走廊,点起一根烟,让自己冷静下来。他必须得想出个招,灭一灭梁宏伟的嚣张气焰。
就在这时,马成功嘴角一勾,想到了一个狠招。
中午,趁大家都去吃午饭的功夫,马成功来到厕所,整了一坨粪便,然后径直来到梁宏伟的工位上,把粪便涂抹在他桌子、电脑键盘等地方。
马成功边涂边嘀咕,让你总是跟我过不去,我还治不了你了?
做完这一切,马成功心里有了一丝快感,他光是想想梁宏伟回来后看到这一幕的惊愕表情,都觉得痛快!
然而,事情的发展也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梁宏伟回来后,看到自己的工位上竟然有屎,膈应坏了,他连忙调取了监控,要把幕后之人揪出来。
得知这是马成功干的之后,梁宏伟毫不犹豫地报了警。
马成功因此被警方带走,并被行拘5日,期间没能到岗。3月9日,马成功收到消息,公司以旷工为由将他解雇。
马成功满脸不可思议,说我被行拘,怎么来上班?你们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他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291803.4元,但被驳回。
他还是不服,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马成功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马成功在梁宏伟的工位上涂抹粪便,虽未直接投放危险物质,但此行为属于投放污秽物扰乱公共秩序,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被行拘5日是符合该法条规定的。
2、公司有权解除与马成功的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马成功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因此,公司有权依据该法条解除与马成功的劳动合同。
3、在马成功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时,他需要对自己未违法、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主张提供证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但马成功的行为已被证实违法,且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他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请求被驳回是合理的。同时,这也体现了劳动争议处理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均判公司胜诉。
法院认为,马成功因自身做出不当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并因此造成旷工,这个后果应由马成功自行承担。他旷工属实,公司也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面对这样的结果,马成功感到无法接受。
他向高院申请再审,但高院经审查认为他的再审申请理由不成立,再次驳回了他的请求。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