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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发生了命案。”在一桩婚礼上,有四名伴郎和四名伴娘,婚礼上大家都很开心,看到

“婚礼发生了命案。”在一桩婚礼上,有四名伴郎和四名伴娘,婚礼上大家都很开心,看到自己的好兄弟和好闺蜜终于成家了,过程中伴郎伴娘互相开玩笑,嬉闹,就忍不住多喝了几杯。

三名伴娘喝多之后就提前回家了,唯独剩下一名伴娘和其他四名伴郎,伴娘由于第二天要上班,而且公司离自己哥哥家比较近,于是就打电话让哥哥来接自己,并且走到门口等待哥哥的到来。

谁知,此时四名伴郎竟然不让伴娘离开,对其各种调戏,还动手动脚,此时伴娘的哥哥来了,看到此景,二话不说就上前制止伴郎。于是,四名伴郎开始对伴娘的哥哥群殴,哥哥双拳难敌四手,趁四人停下的时机,跑到自己车里,拿出铁棍,对伴郎进行反击,结果造成两死两伤。

该案当地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伴娘哥哥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被无罪释放,并且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伴郎家长却说,伴娘哥哥的行为超过一定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来源:山西社会与法治)

【@张宁律师 】

1.人们常说喝酒误事,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彼此都是结婚双方的朋友,结果却因为喝大了,竟发生如此惨案,今后朋友肯定没得做了。

实际上,从法律上来说,最大的争议还是伴娘哥哥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法律上对于正当防卫又是如何定义的呢?

2.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己、他人、国家、集体等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为制止实不法行为所采取的防卫措施。

也就是说,伴娘的哥哥被伴郎殴打,其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可以构成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妹妹不受伤害,同样也可以构成正当防卫。

3. 当然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3个关键要件:

(一).即存在不法侵害的事实;即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了不法侵害。具体到本案来说,哥哥看到伴娘正在被四名伴郎调戏,于是上前制止,之后遭遇伴郎群殴,哥哥使用铁棍反击的行为满足正当防卫的这项要件;

(二).不法侵害正在发生;即正当防卫需要具有紧迫性,举例来说,就是如果本案中四名伴郎已经停止了对哥哥的殴打,各自回家了,伴娘哥哥再对四名伴郎进行反击,这时伴郎哥哥的行为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

而本案不同的是,伴娘哥哥为了制止四名伴郎的群殴以及调戏伴娘行为,拿出铁棍进行反击,其行为具有现实紧迫性,满足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三).防卫必须控制在一定限度;这是本案最大的争议点。伴郎家属的异议也在此。按照家属的说法,四名伴郎只是群殴伴娘的哥哥,并没有对其生命造成威胁,但是伴娘的哥哥却使用铁棍进行反击,造成四名伴郎两死两伤,其行为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依据《刑法》规定,防卫过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了伴娘哥哥的正当防卫行为是成立的,那这里的原因是什么呢?

由于我们无法看到相关证据,只能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推断。其中有一条,《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虽然四名伴郎可能如家属所说,并没有对伴娘的哥哥造成生命安全的威胁,但是其有可能对伴娘的调戏行为严重威胁其人身安全。在此情况下,伴娘的哥哥对于四名伴郎的行为具有“无限防卫权”。

酒要少吃,事要多知,即便是喝多了,保持清醒的头脑也很重要,你们对此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