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方忽视头痛患者所患冠心病合并症,导致患者突发猝死】   【认定事

梁伯伯 2024-11-09 22:30:32

【医疗纠纷:医方忽视头痛患者所患冠心病合并症,导致患者突发猝死】   【认定事实】原告的亲属陈某某(1940年9月9日出生)因头痛、头懵十余天,于2021年3月29日到某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1、头痛查因:后循环缺血?2、高血压病1级,极高危;3、2型糖尿病;4、腔隙性脑梗死;5、冠心病,心肌缺血。2021年4月5日陈某某死亡。 【原告认为】由于被告医疗过错致原告亲属死亡给原告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及损失。讼请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52148.13元。   【被告某某医院辩称】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无异议,但应当按照鉴定结论划分赔偿责任,鉴定结果被告是轻微责任,按照医疗过错划分,被告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对赔偿清单的医疗费1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50元、营养费140元,护理费666.44元、鉴定费11000元、死亡赔偿金173751.7元、丧葬费17375.17元无异议,对误工费有异议,死者是1940年出生,已经80岁高龄,误工费不应当支持; 交通费5000元过高,应按照每天20元计算7天为140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过高,具体应由法院酌定。   【鉴定结果】某某医院在对被鉴定人陈某某的诊疗过程中忽视其所患冠心病、心肌缺血的相关检查及请心内科医师会诊。对可能发生的心源性猝死认知不足的过错,该过错与其突发心源性猝死之间存在部分因果关系。过错原因力为轻微原因。原告支付鉴定费11000元。 【法院认为】根据鉴定意见,本院酌定被告某某医院应赔偿原告合理损失的15%。   【判决结果】2021年12月28日判决,被告某某医院赔偿四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1400.32元。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纠纷#

0 阅读:2
梁伯伯

梁伯伯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