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男子上网时发现一家店子的苹果手机,价格很实惠,就花9990元买了10部顶配手机,可店家迟迟没有发货。男子多次联系对方,对方却说店长改错了价格,手机原价为12900元,如果男子需要的话,需要补齐尾款。男子不服,将店家告上法庭,要求店家向自己交付10部手机,法院判决让店家傻眼了。 (信息来源,长城新媒体) 这天,柳州小伙王志亮像往常一样,悠闲地浏览着电商平台。突然,他的眼睛一亮——一家手机店铺竟然在售卖,最新款苹果15 Pro Max,而且价格只有999元! "这也太便宜了吧?"王志亮揉了揉眼睛,生怕看错。他仔细检查了商品详情,确认是"苹果 iPhone15 Pro Max原色钛金属1TB手机"无误。页面上还清楚地标注着"预售,10月6日20时55分前发货"。 王志亮心跳加速,手指不由自主地点击了"立即购买"。并且他还一口气拍下了10部,总共花费9990元。按下支付键的那一刻,王志亮兴奋得手心直冒汗,仿佛听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声音。 然而,好事多磨。第二天,店主杨娟就联系他说:"您拍下的订单为预售链接,后续需补差价。"王志亮心想:"我可是看准时机下的单,怎么能说改就改?"于是他选择了沉默,静等发货日期的到来。 10月6日,发货日期已到,可杨娟那边却毫无动静。王志亮坐不住了,主动联系要求发货。没想到,杨娟这次态度强硬了起来:"目前价格是1.29万元,如果您需要的话,麻烦您支付尾款,这边给您安排发货。不需要的话,您可以选择'仅退款'。" 王志亮听完差点气笑了:"我花9990买了10部手机,现在你要我补近12万的差价?这不是坑人吗?"他拒绝了杨娟的提议,坚持要求按原价发货。 双方僵持不下,杨娟眼看无法说服王志亮,一周后又找上门来:"市场价是1.29万元,店长改错价了,属于重大误解!抱歉,麻烦退款,这边补偿您个小红包!" 王志亮问:"补偿多少红包啊?"杨娟回复:"100元。" 这下王志亮更加生气了:"100元就想打发我?这买卖可是你们先同意的!"他二话不说,直接以自己服装店的名义,把杨娟告上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庭审现场,杨娟的辩护律师据理力争:"我们店铺确实是操作失误导致标错了价,10部手机的实际售价与标价相差10倍以上。我们并非在进行促销活动,不可能如此低价销售。这属于重大误解,合同应该被撤销。" 王志亮的代理律师则反驳道:"根据《民法典》,重大误解的撤销权应在90天内行使,而杨娟错过了这个期限。因此,合同依然有效,应该履行。" 法官听取双方陈述后,仔细审阅了案件材料。最终,柳南区法院作出了让杨娟傻眼的判决:杨娟必须按原价向王志亮交付,10部苹果15 Pro Max手机! 法院认为,杨娟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构成要约,王志亮下单购买则是承诺,双方的买卖合同自王志亮提交订单成功时,就已经成立生效。虽然案涉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但杨娟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已经消灭。 杨娟不服,上诉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她辩称,9990元明显远低于市场价格,也远低于一般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即便合同成立,此单交易也属于显失公平,应予撤销。 然而,二审法院认为杨娟的说法自相矛盾。从她发布的商品信息页面看,明确写明每部单价为999元,实付价为999元,没有任何关于需要补差价的说明。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这个判决一出,立即在网上引发热议。有人支持王志亮:"商家做生意要诚信,标错价也得认!"也有人同情杨娟:"这不是明摆着占便宜吗?良心不会痛吗?" 其实,类似的"标错价"事件并非孤例。2017年,京东"618"活动中就曾出现"1元购"事件;2019年,天猫超市也闹出过"0元购"乌龙。这些案例的处理结果各不相同,有的支持消费者,有的则判定合同无效。 法律专家李玲指出:"虽然本案判决支持了消费者,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标错价'的交易都必须履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因素来判断。" 这起"标错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在快速发展的电商时代,商家要更加谨慎,消费者要更加理性,平台要更加尽责。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公平、诚信的网购环境。 最后,无论你是商家还是消费者,请记住:诚信是商业的根本,理性是消费的智慧。在网购的世界里,让我们一起创造一个更美好的购物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