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儿真是让人又气又笑。手机落车上了,司机大哥兢兢业业给你送回来,结果当面反悔,连打车钱都不给,还怪人家“敲竹杠”。咱来说道说道,事情真是这么简单吗?你说不给钱,凭啥呢? 这女的打电话说给600,司机一口答应,结果到头了手机拿到手,马上翻脸不认账。口头约定不等于随口吹牛,答应了就是答应了啊!法律还真是管这事儿的。根据《民法典》,答应了的事情你不做,这就是违约!人家把你手机平平安安送回来,跑了五六十公里,耽误好几小时,结果你说不想给钱,合适吗? 咱再说说这司机老莫,送手机是他该做的吗?其实,他完全可以不搭理这事儿!他能送回来,是出于好心,想着帮帮你,怕你丢了手机急得团团转。这叫无因管理,就是“我本来没这个义务,但我帮你做了事儿,你得赔我点成本吧”。油钱、时间、精力,这些都是实打实的损失,凭啥不让人要钱呢? 最让人寒心的是啥?不是这点钱的事儿,而是你答应了的事儿说翻脸就翻脸。他人轻信于你,未曾想,最终你却分文未付。这实在令人失望,辜负了他人对你的信任。如此行径,怎能不让人心寒?这般事情,任谁遭遇都会恼怒不已。诚信啊,这玩意儿是基本的吧?社会要是都这么“说话不算话”,那得乱成啥样?司机以后还敢帮忙吗? 你说丢手机的人,拿回了失物,心里该是松了口气吧。但不能说拿回来就完事了,别人跑断腿,车子、时间都搭进去,拿你个合理的车费也不过分吧?这不是什么“敲竹杠”,是你该给的。人家有损失,你有收获,咋能没点表示呢? 手机找回来,你开心,司机大哥送回来,心里也想“总算帮了人一把”。再说了,警察叔叔最后“打个五折”,你能心安理得吗?总之,信守承诺,别把好心当成敲诈。 真实信息来源:法制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