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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夫妻俩立下遗嘱,把名下房产给独生女儿。老太太去世后。女儿却很少回家看父

湖南郴州,夫妻俩立下遗嘱,把名下房产给独生女儿。老太太去世后。女儿却很少回家看父亲。3年后,父亲被确诊肝硬化,女儿依旧不管不问,侄子陪老人看病。并照顾他生活。4年后,老人临死前立下一份遗嘱,把名下房产赠给侄子。老人去世后,女儿认为房子应该是她的,把堂弟起诉到法院,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湖南都市) 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陈建军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颤抖着手写下了一份遗嘱。在场的村干部和亲戚们都不敢相信,这位曾经硬朗的老人,如今已经虚弱到连笔都几乎握不稳了。 "我,陈建军,现将名下房产赠予侄子陈坤..."老人一字一顿地念出遗嘱内容,声音虽然微弱,但语气却异常坚定。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因为他们都知道,就在7年前,陈建军和妻子还曾立下公证遗嘱,将全部房产留给独生女儿陈爱玲。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老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做出如此重大的改变? 时间回溯到7年前,那时的陈建军夫妇生活幸福美满。他们唯一的女儿陈爱玲刚刚大学毕业,在城里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为了让女儿安心工作,老两口决定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女儿。 "爱玲啊,爸妈这辈子就你一个孩子,我们的一切都是你的。"陈建军拍着女儿的肩膀,慈爱地说道。那时的陈爱玲眼中噙着泪水,紧紧抱住父母,承诺一定会好好孝顺他们。 然而,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就在第二年,陈建军的妻子因病去世,这个原本其乐融融的家庭突然失去了主心骨。 "妈,您怎么能先走呢?"在母亲的葬礼上,陈爱玲痛哭失声。陈建军强忍悲痛,不停地安慰女儿。他心想,往后的日子里,父女俩一定要互相扶持,共度难关。 可是,现实并没有如陈建军所愿。随着时间流逝,陈爱玲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电话也越来越少。陈建军常常一个人坐在家中,望着门口发呆,期盼着女儿的身影能够出现。 2019年,噩耗再次降临。陈建军被确诊为肝硬化。当他拿着检查单,老泪纵横时,最希望看到的是女儿在身边。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危急时刻,陈爱玲依然没有出现。 "爱玲,爸爸生病了,你能回来看看吗?"陈建军颤抖着拨通了女儿的电话。 "爸,我最近工作很忙,等有空了再说吧。"电话那头传来陈爱玲冷淡的声音。 就在陈建军陷入绝望之际,侄子陈坤站了出来。他不顾自己的小家庭,将叔叔接到家中悉心照顾。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每次陈建军住院,都是陈坤夫妇陪同治疗,支付医疗费。 "叔叔,您放心,有我在呢。"陈坤总是这样安慰着陈建军。而每当这时,老人的眼中都会闪过一丝欣慰和感激。 2022年,陈建军的病情急剧恶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下定决心改变遗嘱。当他颤抖着写下新的遗嘱时,眼中流露出的既有对女儿的失望,也有对侄子的感激。 "我知道这个决定可能会引起争议,但这是我最后的心愿。"陈建军对在场的村干部和亲戚说道。 陈建军去世后,多年未曾露面的陈爱玲突然回到家中,要求继承父母的房产。当她得知父亲已经立下新的遗嘱时,勃然大怒。 "我才是亲生女儿,凭什么把房子给一个外人?"陈爱玲怒斥道。 "叔叔生病这些年,你来看望过几次?"陈坤反问道,语气中充满了悲伤和失望。 最终,这场家庭纷争演变成了一场法律战。在一审中,法院驳回了陈爱玲的诉求。法官认为,陈爱玲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违背了公序良俗,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陈爱玲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的协议是:房子归陈坤所有,但陈坤需要向陈爱玲支付部分房屋折价款。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陈爱玲作为女儿,理应继承父母的遗产;也有人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子女必须尽到赡养义务才有资格继承遗产。 无论如何,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道德的呼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法律在保护老年人权益方面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