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人性!北京,一女子同二婚男子结婚后,住在公婆家中。4年后,男子老家拆迁,分得6套回迁房及520000元拆迁款,女子不仅得到了最大的3居室,其中还有两套房屋被婆婆拿来给其出租。岂料,4年后,女子突然提出要在娘家买房,男子因此要求离婚。离婚后,女子为了分得房屋,一纸诉状将男子及其父母告上了法院,对此,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 五年前,37岁的程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比她大两岁的李子康。李子康是个二婚男人,之前的婚姻因为性格不合而结束。两人一经相处就得还不错,很快也确定了恋爱关系。半年后,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 婚后,按照李家的传统,程莹搬进了李子康父母位于北京郊区的老家。这是一座有些年头的四合院,虽然不算豪华,但胜在宽敞。刚开始的日子还算和睦,程莹努力适应新的家庭环境,也尽心尽力照顾公婆的起居。然而,平静的生活在2019年初,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拆迁打破了。 李家所在的村庄被纳入城市改造计划,整个村子都要拆迁。这对很多村民来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毕竟拆迁意味着巨额补偿。果然,李家因为四合院面积较大,获得了丰厚的补偿:6套回迁房和52万元现金。这在当地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好条件了。拿到补偿后,李家人喜笑颜开,仿佛中了彩票。 然而,财产分配却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经过家庭会议,最终决定将其中最大的一套三居室,分给程莹和李子康居住,另外两套由婆婆出租获取收益,剩下的由其他家庭成员分配。现金则由公公保管,声称用于日后的家庭开支。 起初,程莹对这个安排也没有太多异议。毕竟她已经得到了最大的一套房子,而且婆婆出租的房子收益,也部分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生活看似步入了正轨,程莹和李子康的感情也渐入佳境。 然而,好景不长。2023年初,程莹突然提出想在娘家附近买套房子。她解释说,自己已经快40岁了,总觉得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心里不踏实。而且,她也希望能离自己的父母近一些,方便照顾。 这个提议却引发了一场风波。李子康坚决反对,认为现在的住房条件已经很好,没必要再买房子。更重要的是,他觉得程莹这个想法,是在质疑他们的婚姻,暗示要为自己留后路。 争执越来越激烈,最终李子康提出了离婚。程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但她也意识到,这段婚姻可能早已出现了裂痕。 离婚后,程莹突然发现自己一无所有。她住了四年的房子,名义上是公公的财产。而当初分给她的那套三居室,李家人却说是借住而已,并没有真正给她。 感到被欺骗和背叛的程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她聘请了律师,将李子康和他的父母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财产。 在法庭上,程莹的律师强调,虽然拆迁补偿是在程莹嫁入李家后发生的,但程莹作为家庭成员,对家庭付出了劳动,理应分享拆迁利益。而且,她实际使用了其中一套房产多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共有关系。 李家人则坚持认为,拆迁补偿是他们家族的财产,程莹作为外姓人,没有权利分享。他们否认程莹对房屋建设有任何贡献,称她只是借住而已。 经过多次开庭和调查取证,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法官认定,虽然拆迁补偿确实发生在程莹婚后,但考虑到她作为家庭成员的实际贡献,以及多年来的实际居住使用情况,程莹有权获得部分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将6套房产中最小的一套分给程莹。这个结果对程莹来说不算满意,但至少给了她一个安身之所。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李家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坚持认为程莹不应得到任何财产。无奈之下,程莹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调查了李家的经济状况,发现他们确实有能力履行判决。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程莹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套小房子。 这个案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程莹太贪心,结婚才几年就想分家产。也有人同情程莹,认为她付出了青春,理应得到补偿。还有人指出,这个案例凸显了婚姻财产制度的不完善,特别是在涉及家族财产时的复杂性。 无论如何,这个案例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婚姻不仅是感情的结合,也是利益的纽带。在步入婚姻之前,双方都应该慎重考虑,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家庭财产分配时,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每个家庭成员的付出和贡献。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