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忒冤了!山东,男子在餐馆吃饭,结账后发现,停店外的新电动车,被一老汉偷走。男子玩命追上后,两人发生激烈争执,期间男子踹了老汉一脚,没想到老汉竟就此倒地死亡。家属以为,老汉偷车有错但错不致死,转头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112万元。法院这样判的! (信息来源,青岛中级人民法院) 一个周末的傍晚,33岁的方言和几个朋友,相约在一家烧烤店聚餐。朋友们有说有笑,畅聊工作生活,不知不觉已是晚上九点多。等结完账,方言和朋友们一一告别,然后准备骑上新买的电动车回家。不过他店外转了好几圈,都没找到自己的车子。 "我的车呢?"方言站在原地,目瞪口呆。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把车停在,烧烤店门口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可现在那里空空如也。方言顿时慌了神。 就在方言准备报警时,一个店员急匆匆地跑过来,指着街道尽头说:"刚才我看见一个老头,推着一辆新电动车往那边去了,走得挺快的。"方言顿时慌了神,也顾不上多想,撒腿就往指示的方向追去。 他一边跑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生怕错过任何可能的线索。跑了约莫十分钟,方言气喘吁吁地拐进一条小巷,突然看到前方不远处,一个佝偻着背的老人,正吃力地推着一辆电动车。 "站住!那是我的车!"方言大喊一声,加快脚步追了上去。被叫住的老人回头一看,见有人追来,反而惊慌的加快了脚步。不过其年迈的身体,显然跑不过年轻人,没几步就被方言追上了。 "老人家,这是我的车,你为什么要推走?"方言气喘吁吁地问道,同时紧紧抓住了车把手。老人看起来六十多岁,穿着普通,头发花白,脸上布满皱纹。他神色慌张,支支吾吾地说:"我...我看这车一直停在这里没人要,就想推回去。" 方言听了这话,顿时怒不可遏:"胡说八道!我的新车刚买两天,你居然说没人要?你这是偷窃!"老人听了这话,顿时变得激动起来,同时还死死抓住车把手不放:"你胡说,我没偷!这是我捡的,我辛辛苦苦推了这么远,凭什么给你?" 两人你争我抢,谁也不肯松手。争执中,老人突然用力一推车子,方言没有防备,踉跄了几步,直接被车子砸倒在地。这一下子彻底激怒了方言,他怒吼一声:"你还敢推我?"说着,起身后就是一记重踹,正中老人腹部。 老人被这一脚踹得往后踉跄几步,突然捂住胸口,脸色煞白,随即重重地摔倒在地,再也没有爬起来。方言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他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他慌忙蹲下查看老人的情况,发现老人已经失去了意识,呼吸微弱。方言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同时报了警。 救护车很快赶到,但遗憾的是,老人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就停止了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而方言则被赶到的警察带。经过警方调查,死者名叫李国华,今年65岁,是一名退休工人。家人称李国华患有心脏病,平时就有服药。 不久后,警方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结合目击证人的证词,初步认定方言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用力过猛,涉嫌了防卫过当。 几天后,法医鉴定结果也出来了:李国华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心脏病突发,但方言的踢踹行为是诱因之一。基于这一鉴定结果,检察院认为方言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李国华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们认为,即便李老汉有偷窃行为,也不应该遭受如此对待。于是,他们决定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说法,将方言告上了法庭,索赔112万元。 在庭审中,双方就事件的责任认定,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方言的辩护律师强调,"我的当事人并没有主观上的伤害故意,他只是想要拿回自己的财产。在遭到推搡后的本能反应,不应该被过分解读。"律师还指出,李国华的死亡主要是,由于其本身的心脏疾病,与方言的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而李国华家属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方言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即便李老先生有错,但他的错误并不至死。方言完全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他们坚持认为,正是方言的过激行为导致了李国华的死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经过长达半年的审理,法院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定,方言的行为虽然出于保护自身财产的目的,但在处理纠纷时确实存在过激行为。然而,考虑到李国华确实有偷窃行为在先,且其死亡主要是由于本身的疾病,因此判定方言承担5%的赔偿责任,即赔偿5.6万元。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双方都表示不服,随即提起上诉。然而,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案件的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判决公平合理,既考虑了方言追回财产的正当性,又没有忽视其行为的过激性。但也有不少人对判决表示不满,认为对方言的处罚过轻,没有给予死者家属足够的补偿。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人们对如何正确处理类似纠纷的思考。有法律专家指出,在遇到财产被侵犯的情况时,最安全和合法的做法是立即报警,让执法部门处理,而不是自行采取可能带来不可预知后果的行动。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