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女子和情人相约去酒店开房,两人赤身裸体进入主题时,房门被突然打开,女子丈夫拿着手机拍摄留证,并打了女子情人一拳,女子情人说愿意补偿男子,男子获赔25200元。可一个月后,对方却报警说被男子敲诈勒索,男子因此被判刑6个月,可男子坚持认为自己无罪,申请再审,法院给出了不一样的判罚。 (信息来源, 潇湘晨报) 2021年3月,山东淄博,45岁的路明华坐在客厅里,眉头紧锁。他妻子张莉最近的行为,让他心生重重疑虑。频繁的加班、深夜的短信、神秘的电话,所有的反常迹象,都让路明华心中生出了不好的预感。 "老公,公司最近在筹备一个大项目,我今晚可能又要加班。"张莉一边熟练地化着妆,一边对路明华说。路明华抬头,注视着妻子精心打扮的背影,心中的怀疑愈发强烈。"又加班?这个月你已经加了十多次班了。到底是什么项目这么重要?" 张莉的手微微一顿,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你知道的,我们公司竞争很激烈。这个项目关系到我今年的绩效考核,我必须全力以赴。"她说着,快速地在镜子前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拎起包包匆匆出门。 路明华站在窗前,看着妻子的身影消失在小区门口。他深吸一口气,拿起外套跟了上去。跟踪的过程异常煎熬。路明华看着妻子熟练地打车,来到了市中心一家高档酒店。他的心跳加速,手心冒汗,内心不断祈祷,这一切只是自己的误会。 然而,当他看到妻子熟门熟路地进入酒店,甚至没有在前台停留,就直接乘电梯上楼时,他知道,最坏的猜测可能已经成真。于是乎,路明华强压下心中的怒火,走向前台。"请问,刚才那位女士住在哪个房间?"他努力控制着自己颤抖的声音。 前台小姐犹豫了一下,但看到路明华焦急而坚定的眼神,还是告诉了他房间号。"先生,您是...","我是她丈夫。"路明华简短地回答,然后快步走向电梯。 站在房门外,路明华的手悬在门把手上,迟迟不敢按下。他知道,一旦打开这扇门,他的生活可能就此天翻地覆。深吸一口气,他最终用备用房卡打开了门。眼前的一幕如同一记重锤,狠狠地击碎了,路明华最后的幻想。他的妻子张莉正与一个陌生男人赤裸相拥。 "张莉!你怎么能这样对我?"路明华的怒吼声,惊醒了沉醉在情欲中的两人。张莉惊慌失措,连忙用被子遮住身体,眼中满是恐惧和羞愧。"老公,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可以解释..." 那个陌生男人也慌了神,结结巴巴地说:"您听我解释,我...我叫刘建宁,我和您太太..."路明华没等他说完,一拳就重重地打在了刘建宁的脸上。多年的积蓄的怒火在这一刻爆发,他抓起床头柜上的烟灰缸,作势就要朝刘建宁砸去。 此刻,张莉尖叫着试图阻止丈夫,却被路明华一把推开。混乱中,路明华突然想到了什么,转手掏出手机,对着眼前的一幕拍了起来。刘建宁见状,连忙求饶:"先生,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愿意赔偿您,请您高抬贵手,不要声张。" 路明华冷笑一声,"赔偿?你觉得钱能弥补我失去的一切吗?"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刘建宁最终同意,赔偿路明华25200元。这个数字看似随意,实际上却是,刘建宁当时身上所有的现金,加上银行卡里能取出的全部金额。 路明华接受了这笔钱,删除了手机里的照片和视频。他以为,这场闹剧就此结束,他可以带着这份屈辱的补偿,重新开始生活。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只是一场更大风暴的开端。 一个月后,张莉突然起诉离婚,要求抚养他们的女儿。这个决定让路明华措手不及。他原本以为妻子会因为愧疚,而更加珍惜这段婚姻,没想到等来的却是离婚诉讼。但更让路明华始料未及的还是,刘建宁竟然报警称被敲诈勒索。他声称,当晚是在被路明华威胁的情况下,被迫给付了25200元。 警方介入调查后,路明华被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在庭审中,检察官指出,路明华利用拍摄的不雅视频威胁刘建宁,迫使其支付金钱,这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而路明华的辩护律师则强调,路明华是受害者,他接受赔偿是合理的。然而,一审法院最终认定路明华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这个判决对路明华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他不敢相信,自己从一个受害者,竟然变成了罪犯。在羁押期间,路明华度日如年,他不断回想着那个夜晚,思考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最终,他决定不甘心就此认命,重新找到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申请再审。 高院再审时,路明华的辩护律师,提出了新的观点:"根据《民法典》第8条公序良俗原则,刘建宁和张莉的行为,本身就违背了公序良俗。路明华作为受害方,接受对方的赔偿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相反,这应该被视为对精神损害的合理补偿。" 律师还强调:"如果我们将路明华的行为定性为犯罪,那么将会给所有遭遇婚姻背叛的人,一个错误的信号:你不能要求背叛者承担任何责任,否则你就是在犯罪。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经过慎重考虑,高院最终做出了令人意外的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判决路明华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