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你是不对,但你杀狗就得赔钱!辽宁一男子半夜回家时,被一条价值3.8万元的拉布拉多咬伤,男子一气之下将狗反杀。男子出院后,将狗主人告上法庭。最终法院以防卫过当为由,判处男子赔偿狗主人16000元。 (信息来源,长沙政法) 挨狗咬了,自己还没不依不饶呢?反倒是狗主人先把自己告上了法庭。这事要不是亲身碰见了,估计辽宁的王先生,是想破头也想不出来。 今年7月份的一个夜晚,打工人王磊拖着疲惫的身躯,下了夜班奔家走。然而,就在王磊转过街角的瞬间,一阵低沉的犬吠声,突然由远到近袭来。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一个庞大的黑影,已经朝他扑了过来。 那是一只体型硕大的拉布拉多犬,它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地咬住了王磊的小腿。"啊!"王磊痛苦地大叫一声,本能地试图甩开那只凶猛的犬。但拉布拉多犬似乎陷入了某种疯狂状态,死死咬住不放。 鲜血很快浸透了王磊的裤腿,剧烈的疼痛让他几乎站立不稳。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王磊注意到,附近地上散落着一些建筑废料。他奋力挣扎着,伸手抓起一根生锈的钢筋,开始疯狂地击打那只疯狗的头部。 "滚开!放开我!"王磊一边大喊,一边不断挥舞着钢筋。几番激烈的搏斗后,拉布拉多犬终于松开了口,但它并没有退缩,反而再次准备发起攻击。就在这时,一个醉醺醺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嘿!你他妈的在干什么?那是我的狗!" 原来是狗的主人李强。他刚从附近的酒吧出来,远远看到自己的爱犬,与一个陌生人扭打在一起。然而,醉酒的李强显然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反而对王磊的自卫行为感到愤怒。"你的狗?"王磊喘着粗气,怒火中烧,"你的狗差点要了我的命!" 就在俩人说话的这一刻,那只拉布拉多再次扑向王磊。在极度的恐惧和愤怒驱使下,王磊用尽全力挥动钢筋,重重地击打在狗的头部。一声凄厉的哀嚎过后,拉布拉多轰然倒地,再也没有了动静。 "不!阿黄!"李强这时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跌跌撞撞地跑到自己的爱犬身边,但为时已晚。这起深夜街头的悲剧,很快引来了警察和救护人员。王磊被送往医院处理伤口,而李强则抱着已经断气的爱犬,悲痛欲绝。 事后调查显示,李强当晚喝得烂醉如泥,忘记锁好家门,导致平日温顺的拉布拉多独自跑出家门。由于深夜无人看管,加上可能受到惊吓,这只平日温顺的宠物,才会突然变得如此具有攻击性。 然而,这场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当王磊从医院出院后,他正打算将李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2.6万元。没想到李强先一步起诉了他,理由就是王磊故意"杀狗",要求赔偿狗的价值等4万余元。 案件很快引起了,当地居民的广泛关注。支持王磊的人认为,面对生命威胁,王磊的行为完全是出于自卫。而同情李强的人则认为,王磊的反击过于激烈,导致一条无辜生命的逝去。 庭审现场,双方律师唇枪舌剑,就案件的焦点展开激烈辩论。王磊的律师张律师强调:"我的当事人面临生命威胁,他的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82条,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损害另一人权益的行为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而李强的律师李律师则反驳道:"虽然王某面临危险,但他的反击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由于被侵权人的过错导致损害发生的,可以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经过长达数小时的激烈辩论,法院最终做出了一个看似折中,但又引发争议的判决,李强需要赔偿王磊2.6万元,同时王磊也要赔偿李强1.6万元。 法官在判决书中解释道:"本案中,王某的行为虽然出于紧急避险,但其主观杀狗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必要限度,构成避险过当。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我们采用了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并酌情认定了双方的责任比例。" 这个判决一出,立即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支持者认为这个判决平衡了双方的利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但也有不少人对判决表示不解,认为受害者反而要承担更多责任,是不合理的。 不知道大家,对于这事是怎么看的?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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