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男子开着公交车,不料被交警拦下了,说他超载,要对其处以1900元的罚款,扣12分。男子急忙辩解说,自己开的是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虽然车内有24名乘客,但不超载。但交警却坚持要处罚男子。男子大怒,一纸诉状起诉了交警队。最后法院的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炎炎夏日,四川南充的街头热浪滚滚。李志勇驾驶着35路公交车,如往常一样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车厢里挤满了乘客,有的坐着,有的站着,空调的凉气勉强驱散了些许闷热。 "师傅,前面路口停一下。"一位中年妇女喊道。李志勇熟练地靠边停车,打开车门。又上来几位乘客,车厢里更加拥挤了。 就在这时,一名身着制服的交警,示意李志勇靠边停车。李志勇心里一紧,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小心翼翼地将车停在路边,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同志,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交警严肃地说道。李志勇连忙从口袋里掏出证件递给交警。交警仔细查看后,又走进车厢清点乘客人数。"你这车超载了。"交警走出车厢,对李志勇说道。 李志勇一愣,急忙解释:"警官,我这是公交车,有站立区的,不算超载吧?"交警摇了摇头,"你这车核载16人,现在车上有24人,超载50%,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李志勇急了,"警官,您再看看,我这车是可以站人的啊!"交警不为所动,"规定就是规定,我现在依法对你处以1900元罚款,并记12分。" 李志勇听后如遭雷击,这可是他半个月的工资啊!他再次尝试解释:"警官,我开了这么多年公交车,从来没有被说过超载。这处罚是不是太重了?" 交警冷冷地回答:"不服可以申诉。"说完,便开出了罚单。李志勇拿着罚单,心里五味杂陈。他不甘心就这样被处罚,决定向交警队申诉。然而,申诉很快被驳回了。 "这也太不公平了!"李志勇愤愤不平地说道。他的同事小王安慰他:"志勇哥,要不你去法院起诉试试?现在咱们老百姓也有维权的途径啊。" 李志勇眼前一亮,"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个!"说干就干,他立即着手准备起诉材料。几天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不同寻常的诉状。原告是公交车司机李志勇,被告则是南充市交警支队。 案件很快进入审理程序。庭审现场,双方就公交车是否超载、处罚是否合理展开了激烈辩论。 交警队的代表出示了执法记录仪的画面,强调当时车上确实有24名乘客,远超核载人数。他们引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认为处罚合情合理。 李志勇则拿出了公交车的说明书,指出车辆设有站立区,实际可载26人。他质疑道:"为什么其他公交车都不被认定为超载,偏偏我就被处罚了?这不公平!" 他还引用了《行政处罚法》第5条和第6条,认为处罚应当公正、公开,过罚相当。"我是首次被处罚,难道不应该以教育为主吗?"李志勇激动地说。 法庭辩论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双方你来我往,谁也不肯让步。最后,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等待判决结果的日子里,李志勇坐立不安。他反复思考着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希望法院能还他一个公道。 终于,宣判日到来了。法院认定,李志勇驾驶的公交车确实存在超载情况。然而,法院也指出,交警队在处罚时适用法律错误,处罚过重。法官最终宣读判决:"撤销交警队对李志勇的部分处罚,责令交警队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听到判决结果,李志勇激动得热泪盈眶。虽然没有完全推翻原处罚,但法院的判决无疑给了他一个公道。 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处罚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和公民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 这个案例也引发了公众对公交车载客标准的关注。有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明确公交车的载客标准,避免类似争议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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