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大妈超市买了六条中华烟,给未来亲家做见面礼。谁知,事后亲家告诉她有四条烟是假的,大妈找到超市理论,却被超市倒打一耙。大妈瞬间炸毛,结局很解气。 上海,王芳的儿子小林小林和女朋友谈了2年,感情非常好,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双方家长约定见面,讨论婚嫁事宜。 中国是个礼仪之邦,亲家第一次见面肯定要准备礼物的。王芳去超市买了一些礼品,其中包括6条中华烟,每条700元。 王芳不抽烟,对香烟一窍不通,买的时候还专门和销售员说明,是送给未来亲家的,务必不要给假烟。 销售员随即也承诺如假包换,让王芳放心。 王芳后来还是放心不过,开发票时让销售员把商品编码都抄在发票上。 接下来,亲家见面都很顺利,两家人相谈甚欢,并且定了结婚的日子,皆大欢喜。 可是没过几天儿子回来对她说:“妈,你可让我栽面了,中华烟好像是假的,我未来岳父很不高兴。” 王芳说:“不可能,我在正规超市买的,怎么可能是假的呢?” 后来,准亲家终于还是忍不住给王芳打了个电话,说是提醒她买到了假烟。 虽然亲家说话很客气,打着提醒的旗号,但对于王芳来说,相当于给打脸了。 王芳心里肯定很不爽,毕竟她是花了正品的钱,却送出了假烟。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丢脸丢到太平洋了。 王芳随后让儿子把那四条烟拿回来,她肯定要超市给个说法。 不料,超市经理的说辞让王芳当场炸毛了,当她说明来意后,经理居然说:“我们超市是不会卖假货的,你买回去这么多天,现在才来说是假的,这期间发生什么事,谁知道呢?” 经理言下之意就是,王芳是碰瓷的! 王芳一气之下,她就报警处理。 民警把4条烟送去检测,结果就是假烟,后来也有相关部门出面协调此事,可超市油盐不进,就是不肯承认假烟是他们超市的。 王芳也不惯着超市,一纸诉状就把超市告上了法院吗,要求退回货款,并按一赔三的规定进行赔偿。 在法庭上,王芳拿出了她买烟时的发票,上面有她当时让销售员在发票上写下的每条烟的编码。 超市辩解说,香烟是特殊商品,一旦离柜概不负责。 但经过审理后,法庭认为超市说的离柜概不负责并不合理,也不合法,是无效条款,更不能成为超市逃避责任的理由。 而且让超市提供监控,超市以监控坏了为由,迟迟未提供。 最终法庭判定超市退还王芳四条香烟货款2800元,并且根据消费法保护权益的规定,赔偿王芳11,200元。 对此超市表示不服,继而提起上诉,但二审驳回超市诉求,维持原判。 有网友说,幸亏在发票上写了编码,不然真没证据证明是从这家超市买的了。 也有网友说,赞成法院的判决。现在连小超市都有监控,一到关键时候超市竟然借口说监控失灵,商家肯定有问题。 还有网友说,不知道这家超市坑了多少人,卖了多少假烟。这家超市售假太猖狂了。 通过这个事例,我们在买贵重物品的时候,也得像王芳一样多个心眼儿,把商品的编码写在发票上。万一商家售假,证据确凿,不让自己吃亏。 人无诚不立,业无诚不兴。诚信经营,才能成就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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