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懒惰价值增加? 既然商品的价值量由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么一个人越懒,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吗? 资本论用同一劳动解决了这个问题,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摘自资本论 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只是个体劳动增多,不是同一劳动增多,所以不是越偷懒越不熟练商品价值就越高。 按道理讲同一劳动概念一出应该就解决所有劳动问题,但是后来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候, 马克思认为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指中等水平或部门平均水平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劳动的主观条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是该种商品的社会价值。[1]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年 从这里可以分析出,在资本论马克思是把部门即实际生产的所有生产者看成是价值的计量的一种对应标准,那么问题来了:“即如果实际生产的部门所有生产者都偷懒即造成部门偷懒,形成时间加长,形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会加长,交换比例就提高吗?” 这是与个体劳动时间越长价值越高是相似的问题。如果这样成立,那么显然为了增加商品价值所有部门都会越来越偷懒以增加价值,而实际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就是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时候,不一定交换就直接就增加,因为消费者不能确定生产者生产部门是偷懒还是实际就生产低下造成的。 再思考,所有生产者组成的生产部门只是商品的实际生产者,交换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交换,所谓标准同一劳动是不是指生产者与消费者组成的整体对商品的平均生产力形成同一劳动呢? 要想解决部门不偷懒的问题,依据资本论中解决个体偷懒的问题那样思路,那么就不能拿部门劳动时间或说平均劳动时间来作为价值的计量标准。 个体劳动和部门劳动两者的共同特点是两者都是交换中的一方,交换分为生产者和消费者,部门与个体都是交换的一方,从交换的角度分析两者都属于一方,是局部,不论数量再大也不能看成整体,这样为了避免偷懒等类似问题,只能寻找更高级别的整体来形成同一标准来衡量。 而交换双方都有人员看成整体平均生产力,虽然从理论上讲完全是看成同一的标准,但是实际的计量必然有很多困难。 同一劳动的个体说明每个都是同一的,如果交换的双方都是同一的,那么等价交换说明双方谁都没有占对方便宜。 如果个体是不同的只是平均成同一来衡量价值进行等价交换,那么个体与同一的不同而产生利益。不利的一方当然是不出口而是进口。从一种商品曹操,这样交换双方都有利。 如果从两种商品交换来考察,两种商品中生产者与消费者对单一商品的生产力相差范畴不一定是相同的,如果两种商品形成的生产力也是相同的,简单分析方面可以认为是相同的。如果两种商品中生产者消费者两者之间生产力差距是不同的,那么就不能简单同一而论了。发生一种商品赚的多,另一商品赚的少是完全可能的,这样作为交换双方拿来交换的商品,这种交换中必然产生不均等的分配。但从整体来看交换还是等价交换。 交换使分工成为可能,与不分工比较,相同的时间产生更多商品数量,这样造成剩余价值的增加。交换是对增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至于是否平均,不太清楚。
部门懒惰价值增加? 既然商品的价值量由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么一个人越懒,他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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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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