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一下要赔一万多?”湖南岳阳,一女子在上班时间,和关系很好的姐妹聊了一会天,临走时,从背后把好姐妹抱了一下,不料,这一抱却给自己惹上了不小的麻烦,甚至还闹上了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
曹女士和黄女士是同事关系,两人彼此之间相处得非常融洽,平时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如同亲姐妹一般。
事发这天,正是上班时间。黄女士像往常一样,专心致志地在机器前工作。突然,曹女士走过来,与黄女士闲聊起来。
两人聊了几分钟,聊的非常开心,一看时间差不多了,曹女士就打算回到自己的岗位,继续工作。临走时,黄女士亲昵的从背后紧紧地搂抱了一下曹女士。
曹女士被这一突然的拥抱吓了一跳,并发出了一声尖叫声。终于,在曹女士的尖叫声中,黄女士放开了她。两人各自在岗位上专心的工作,但是曹女士一直觉得胸部有点不舒服,猜想肯定是黄女士刚才抱的太用了。
下班回家后,曹女士感觉到胸部还是有点疼痛,一看胸部,还有点红肿。曹女士觉得抱了一下可能扭到了,就擦了红花油,也没太当回事。
第二天起来以后,曹女士还是觉得胸部有点疼,但还可以忍受,就打算等两天再看看。
不料,过了两天,疼痛感还是没有消失,这种情况不应该啊,跌打损伤也不会持续这么久啊。看到曹女士一直抹红花油,曹女士的家人也不放心,也开始催促曹女士去医院检查一下。
在家人的催促下,曹女士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了一家医院。医生询问了事情的经过,觉得疼痛感持续不减,很可能是肋骨骨折,于是,让曹女士去拍个CT确认一下。
果不其然,CT结果显示:曹女士右侧第4和第5前肋、左侧的第4前肋骨折。对于这个结果,曹女士感到十分震惊和心痛,她完全没有想到结果会这么严重。
曹女士交接完手头工作,过了两天才请好病假,开始了住院治疗。
等身体恢复以后,曹女士发现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这段时间的误工费一系列下来,损失了将近15000元,被黄女士这么一抱,竟然损失这么多。
曹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个事都怪黄女士,黄女士应该赔偿自己这些损失。
黄女士对此表示不能接受,两个人也是关系好,当时是曹女士主动过来聊天,自己也就是普通的抱了一下,就要一万多?就是抱一下金娃娃也没这么金贵啊!曹女士的受伤怎么就和自己抱一下有关呢?
二人争执不下,曹女士一纸诉状将黄女士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自己15000万的损失。昔日的好姐妹开始了法庭争辩。
那么,法院到底会怎么判决呢?
1、谁能想到,好姐妹直接这么抱一下,竟然能惹上这么多的麻烦?为此还闹上了法院。
黄女士不愿意赔偿的原因是,当时曹女士来找她聊天,抱完以后也是好好的,四五天以后才发现的骨折,事发一周后才去住院,怎么就说明这是抱一下导致的?
曹女士觉得自己骨折受了疼痛,现在还为此承担15000元的损失,心里太不是滋味了,黄女士应该赔偿自己。
2、民事纠纷需要证据说话,曹女士有足够的证据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民事纠纷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就要承担不能举证的不利法律后果。
本案中,曹女士只能证明自己确实肋骨骨折,而且黄女士抱了自己以后,就出现胸部疼痛。但是曹女士无法证明自己的骨折一定就是黄女士所为,这期间间隔了四五天才发现骨折,一周后才去住院。
言外之意就是,这四五天之内,有没有发生其他导致骨折的事?这一点谁都说不清楚。
但是民事证据讲究高度盖然性的原则,也就是说,虽然没有十足的证据,但结合案件事实,也可以盖然性的认定曹女士的骨折是因为黄女士拥抱行为所致。
3、曹女士发现自己身体不舒服后,还没有及时去住院治疗,中间间隔了一周,这也导致伤情扩大。
所以,对于此次伤情,曹女士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按照民法典过错责任原则,曹女士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4、最后,法院审理后认为,曹女士自己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黄女士承担三分之二的责任。判决黄女士赔偿曹女士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1万元。
因为生活中的一个小事,虽然法院判决了赔偿,但两人的关系恐怕以后真的是破镜难圆。一个受了疼痛,还承担了5000元的损失,一个拥抱了一下,损失了1万元,真的是没有赢家。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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聿筆
玻璃人啊!
光之夏
没有问题的,其实肋骨骨折有时痛感没有那么明显。我认识一个小姑娘脊椎压缩性骨折,但是小姑娘当时看着完全没事,活蹦乱跳,拍片子才看出来的。
冬雨
确定是抱,不是抱摔?[抠鼻]
榴梿鸭
如果有人证证明,被抱后原告确有不适感,直到后来确症,这两件事就可以认定必然了。
永恒
一个女人有哪么的劲,小便编的什么人,
滴滴滴答滴滴滴答 回复 12-08 22:27
不要小看女人脆弱程度。我老婆不小心摔了一跤,刚好趴在前面的椅子上,离椅子才不到半米。愣是骨折了两根
ILNBA
没有公主命却有公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