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地铁偷拍乌龙”:不能是“以曝制曝”和“以暴制暴” 一些媒体,尤擅和稀泥、颠倒是非、本末倒置。 首先地铁女事件,是不是乌龙?大家一目了然。就我个人而言,我是赞赏女权的,但我赞赏的是真正的女权。而真正的女权,应该是争平权,而非特权。 保护自己这很好,也值得提倡,但污蔑他人、信口造谣就不是女权该有的了。如此汹汹的舆论的背后,是大叔尚能自证,要是不能自证呢?而这个女子侵犯的是他人的合法权益,污蔑的是他人名声,这已然是违法了。 当然,大叔高风亮节选择了原谅。 其次,媒体的责任不能是和稀泥,更应该是正本溯源,摆事实、讲法律、公允且公平。我们当然要反对网暴,但大众需要的更应该是公正,而这才是互联网风清气正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