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个月介绍卖淫6993次,每次收2元“信息费” 男子因为提供卖淫服务被抓获,而这位男子的特殊之处在于,他并没有直接提供性服务,而是靠介绍他人提高收入。这位男子每介绍一单卖淫生意,就会向客户收取2元“信息费”。 这位男子名叫李某,他是一名失业人员,生活艰难。为了赚点钱,他想到了提供卖淫服务的行业。但是,李某是男儿身,因此他并不容易找到顾客。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提供介绍服务,即为顾客介绍卖淫对象。 于是,李某开始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种广告,宣传自己是某家性爱服务中心的老板,他可以提供高质量的卖淫服务。同时,他也会为顾客提供卖淫女性的联系方式,为此他会向顾客收取2元的“信息费”。 这种介绍服务始终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卖淫是不合法的。但是李某并没有因此放弃他的计划,他通过精心打造的广告,吸引了不少想要购买服务的人。而且,这种介绍业务由于不是直接提供性服务,李某似乎很容易脱身。 在仅仅三个月的时间内,李某共为客户提供了6993次介绍服务,令人震惊的数量令警方也十分惊讶。同时,李某的财务记录中,也显示了他在短短时间内赚取了大量的介绍费用。 但是,由于卖淫是犯罪行为,因此李某最终还是被警方逮捕。虽然他认为自己只是提供了介绍服务而已,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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