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值班时与女友发生性关系猝死,法院:算工伤,网友吵翻了
社会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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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某保安员张老三被安排至已停产的毛织厂担任24小时值班保安,工作地点为厂区保安室。
2014年10月6日中午,张老三在值班期间将女友带至保安室,发生性关系时突发猝死。经公安机关鉴定,其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法医结论为猝死。

其子张小石以“父亲作为唯一值班人员无法离岗,与女友见面属工作间隙休息行为”为由,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人社局首次以“死亡行为与保安职责无关”为由驳回申请,张小石遂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张老三的工作性质决定其执勤与住宿地点均为保安室,且突发疾病时处于工作时间和岗位范围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应视同工伤。一审撤销人社局决定并责令重新认定,二审维持原判。
最终,人社局认定张老三死亡符合视同工伤情形。
该案核心争议在于“工作岗位”与“工作行为”的边界界定。

法院通过“空间不可离岗性”与“突发疾病时间连续性”双重标准,将个人行为纳入工伤保护范畴,既是对特殊工种劳动权益的延伸保障,也引发了对工伤认定中“工作相关性”原则的反思。
尽管法律适用符合程序正义,但道德争议仍需通过完善立法明确边界。
对此有网友表示说:“ 24小时工作都能找到对象。”
还有的网友说:“在工作地点受到的任何伤害都是工伤,不接受任何反驳。”
也有的网友说:“每天工作24小时,应该是全球打工界的,祖师爷了吧?”
还有的网友说:“其实这个很好理解,既然在岗位吃饭时噎死了都能算工伤,这也应该算。”
说起来,也算是这个公司倒霉吧!完全满足这两个条件,判定工伤也无可厚非。
只能说,时也,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