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跟狗怎么死的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你拿着凶器进到人家里,还打砸,这是死亡原因。 主要是强行进入人家,没经人家同意就属于抄家,所以人家只是在自家犯围内有权采取任何行动。 原告方都不出庭,这是什么意思?狗死了的时候是多么豪横,现在人死了反而不敢直面法庭,多少会让人觉得自知理亏。 他不是怕理亏,他是怕这个法庭调查人家让他说话,他怎么说?一说都有破绽。 这是两码事!虽然打死狗是事件的引子,但从法律上来说这属于两码事,就比如别人踩了你一脚,难道你要纠结9个人带上家伙到人家家里去打回来? 记得有个法条是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只要狗咬人了狗主全责,不管有绳没绳,也不官斗没斗狗。 60岁的老汉和妻子及女儿有什么错?狗又不是他们打死的,他们在自己家里好好的,狗主人带领这帮人凭什么闯到他们家里打砸还殴打他们,难道他们也不能自我防卫吗?天理难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