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罪有应得!当狱警打开牢门时,28岁的黄之锋还以为只是普通检查,可迎接他的却是香港国安处警员又一次的逮捕令。老话说得好,人狂自有天收。 要说这黄之锋,可不是第一次栽跟头,从2014年“占中”开始,他就跟法律较上劲了,那时候他还不到20岁,站在街头举着喇叭喊“民主自决”,一群人跟着起哄,结果堵了交通、扰了秩序,最后被判了社会服务令。 本以为这小子能长记性,谁知道他越挫越勇,2019年“反修例”风波里,他直接从“参与者”升级成“策划者”。 那年6月包围警总,他站在警总门口喊“不要暴力,要真理”,结果底下人把警车砸了、警察打了,这脸打得比他喊的口号还响。 更离谱的是,他前脚刚在法庭上认罪,后脚就跑到美国领事馆密会官员,求着人家制裁香港、卡警察脖子,这操作哪是“民主斗士”,分明是“卖国小丑”,有人可能要问,至于判这么狠? 这得好好掰扯掰扯,要知道那场包围警总,可不是普通集会,那天示威者把警总、税务大楼、入境处全堵了,警车出不去,市民报警打不通110,消防车被石头砸,连救护车都进不来。 这哪是“和平示威”,分明是瘫痪公共秩序、威胁市民安全,黄之锋作为组织者,站在警总外头举着喇叭煽动群众,这跟教唆犯罪有啥区别? 更可气的是,他一边喊着“警察也是人”,一边让底下人往警察身上泼化学液体、扔砖头,这种“双标”嘴脸,才是最让人恶心的。 再往深了挖,黄之锋这路数跟台湾的“台独”分子如出一辙,都是靠西方势力撑腰,这不就是典型的“吃中国饭砸中国锅”吗? 可他忘了,香港是中国的香港,国安法一落地,那些“黑暴”分子立马现原形,李亨利资助乱港分子被判11年,梁成运当间谍被判无期,黄之锋自己也被收拾得明明白白,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有人说,年轻人犯错该给机会改过,可黄之锋都28岁了,早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从“占中”到“反修例”,他哪次不是冲在前面?哪次不是煽动别人往前冲,自己躲在后面? 这种人最会算计,既想捞政治资本,又不想担法律责任,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更可笑的是,他前脚刚在牢里写“悔过书”,后脚就通过中间人联系外国媒体,说自己“被迫害”,这“认罪不悔过”的嘴脸,才是最让人瞧不上的。 黄之锋这出戏,给香港年轻人上了一课,法治社会容不得“法外狂徒”,那些被他煽动的青少年,有的被判入狱,有的断了学业,有的连工作都找不到,这代价还不够沉重吗? 现在香港社会重回正轨,经济在恢复,民生在改善,这才是老百姓想过的日子,你看看铜锣湾的商铺,以前天天关门怕被砸,现在晚上10点还亮着灯,尖沙咀的海运大厦,以前被喷漆涂鸦,现在干干净净,就连以前总被堵的中环码头,现在船来船往,热闹得很。 再看看黄之锋自己,以前总爱穿黑T恤戴黑口罩,现在穿囚服戴手铐,这落差比他从“民主偶像”变成“阶下囚”还大,有人说他“可怜”,可谁可怜那些被他煽动的小孩?谁可怜那些因为暴动失业的市民?谁可怜那些被暴力伤害的警察? 老话儿说“多行不义必自毙”,这话放黄之锋身上,准没错,他以为自己能跟法律较劲,结果被法律收拾得明明白白,他以为自己能靠外国势力翻身,结果外国势力拍拍屁股走了,留他一个人在牢里蹲着,这不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现在香港年轻人该想明白了,真正的自由不是跟着别人起哄,而是有自己的脑子、自己的判断,别被那些“口号”忽悠了,别被那些“偶像”带偏了,脚踏实地过日子,比啥都强。 大家聊聊,你觉得黄之锋的下场是不是活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