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尴尬了!”11月4日,河南新郑,一大妈去年10月买了一件衣服,谁知如今却拿来找店主退货,店主当场傻眼了,直呼退货也没有时隔1年多的啊!没想到大妈却表示经常来买都是“熟客”了,想办法给退了呗... 河南新郑一家服装店里,郭大娘(化名)的要求让店主犯了难。 她手里攥着一件童装,执意要退货,理由是孩子穿不上了。 店主拿起衣服一看,吊牌确实没拆,看着挺新。 可仔细一摸面料,还有存放太久的痕迹,再一看购买记录,当场愣住了。 这衣服是去年10月卖出去的,距今整整一年了! “大娘,这都过去这么久了,没法退啊。” 店主一脸无奈。 郭大娘却不依不饶,拉着店主的手反复说。 “我们都是老熟客了,你就想想办法,给退了吧。” 陪同来的女士也帮着说话:“这衣服看着还新。 你完全可以再卖给其他顾客,也不耽误你做生意。” 店主赶紧解释,这款童装早就过季了。 现在别说同款,就连类似尺码的库存都没有了。 他拿起衣服给大娘看:“就算看着新,也是放了一年的过季货。 想按原价卖出去根本不可能,我这边也亏不起啊。” 这事还要从去年十月说起。 当时郭大娘来店里挑衣服,说要给孙辈买件过年穿的新衣。 挑来挑去选中了这件,付了钱高高兴兴地走了。 谁知她一放就是一年,直到最近才拿出来给孩子试穿。 这一年里孩子长高了不少,衣服自然就小了,这才想着来退货。 懂行的网友说,法律上其实有明确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说,消费者有权七日内退货,可大娘这都超期一年了。 这类纠纷在乡镇的小店里其实挺常见。 尤其是童装店,孩子长得快,衣服容易闲置,但时隔一年退货确实少见。 有零售业从业者说,遇到这种情况,店家一般会建议换货。 或者季末清仓时给点折扣,直接退货确实不合常理。 网友们看完也议论纷纷。 多数人觉得郭大娘的要求有点强人所难:“自己放了一年,凭啥让店家承担损失?” 也有人觉得大娘不容易:“可能是忘了穿,看着新衣服浪费可惜。” 还有人出主意:“不如折价回收,或者帮着代卖,双方都退一步。” 消费维权专家也说了,消费者维权是应该的。 但也得遵守基本的交易规则,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情况。 店主其实也不想得罪老顾客,毕竟在乡镇做生意,靠的就是熟客捧场。 可这退货要求实在太离谱,他实在没法答应。 双方僵持了半天,最后在旁边顾客的劝说下。 郭大娘终于放弃了退货的要求,店主也松了口气。 为了安抚大娘,店主承诺,下次她来购物时。 给她适当优惠,就当是弥补一下她的遗憾。 这个结局不算完美,却也是现实里的一种妥协。 店家要诚信经营,消费者也要理性维权,这样才能长久。 良好的商业环境,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迁就。 需要商家和顾客相互理解、彼此尊重,才能走得更远。 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同意退货吗? 你觉得老熟客就该特殊对待吗?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



远行者-逆水寒
这郭大娘可真会过日子
依旧扒衣
问:吕布你是怎么做到天下无敌的。 吕答:找对干爹(脸皮厚的子弹打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