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男子把做生意赚的200多万积蓄,交给女朋友进行保管。结果女朋友把这些钱全部花在了脸上。等男子发现之后,联系到了介绍女朋友做医美的闺蜜,还要来一份高达75万的消费项目,谁知一计算成本,只有12万元。女朋友哭着说,我一直把她当闺蜜,她却拿我的钱买房买包、出去旅游,很失望,很伤心!(来源:重庆广电)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男子金某与女子闵某是男女朋友关系。 由于金某是做生意的,一年365天当中,绝大部分的时间都需要全国各地到处跑,陪闵某的时间非常有限。 虽然说闵某也知道金某非常的辛苦,可长期以来的分居生活,让闵某心里没有任何的安全感。 金某为了表忠心,同时也为了让闵某彻底放心,便把自己辛苦打拼三年的全部积蓄200多万元,全部交给闵某保管。 结果让金某没有想到,正是因为他的这个举动,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由于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金某便联系闵某,让她拿出来20万元应急。 可闵某却推三阻四就是不拿钱,在金某的再三追问之下,这才得知原来这些钱全部被闵某花光了,而且全部是用在了脸上。 据闵某的交代,还是在2022年,自己去一家美容店做皮肤管理的时候,认识了那家店的股东李某。 两个人惺惺相惜,有着说不完的话题,闵某也把李某当成了闺蜜。 李某在得知闵某的感情生活后,便开始不断的给闵某洗脑。 “哪个男人不想让自己的女朋友漂漂亮亮的?” “你要是不够优秀,会有更优秀的女人抢走你的男朋友!” 闵某听了也非常的担心,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加漂亮,在李某的推荐之下,来到某医美机构做项目。 本着一切都要最好的原则,李某称给闵某用的材料都是一流的。 当然代价也是非常沉重的,短短的三年时间里,闵某就在医美机构花了200多万。 辛苦打拼三年最后却一场空,金某不淡定了,联系到李某之后,在金某的强烈要求下,李某提供了一份高达75万元的消费清单。 可是经过金某的计算,这一份清单的成本仅需要12万元。 金某也把这件事告诉给了闵某,这让闵某难过不已。 “我一直拿她当闺蜜,可是她却用赚我的钱买包,买房出去旅游,真的好难过好失望!” 最后金某凭借这一份成本单和李某达成了协议,李某退还给金某56万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金某将钱交给闵某保管,双方形成委托保管关系,闵某作为受托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妥善保管资金,不得擅自处分。 若其未经金某同意,将钱用于个人消费,属于违反委托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需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件事好像并没有影响到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不得不说有钱人的世界,真不是我们寻常人能够体会到的。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