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两次,最后走人的却是受害者! 女厕所门缝下,一部手机悄悄伸了进来。这是周女士三个月里第二次在隔间里看到这个场景。 第一次被发现时,那个叫李某的男同事写了道歉书,承诺赔偿一万元。公司领导当面保证会辞退他。可三个月过去,李坤依然每天出现在办公室。 第二次偷拍发生后,周女士报了警。李坤被拘留了七天。 公司领导把周女士叫进会议室:“如果你坚持要辞退他,那你也得一起走。”这位女领导停顿了一下,补充道:“你被偷拍,传出去多丢人。” 第二天早上,周女士在上班地铁里突然喘不过气。医院诊断书上写着:呼吸性碱中毒。她请假一个月。 回到公司第一天,领导就找她谈话。“你上班看手机次数太多了。”领导指着手机里的监控截图,“中午吃饭超时十分钟,上厕所一去就是半小时。” 谈话持续了二十分钟。领导多次提到:“你最近状态不好,要不要考虑休养?” 周女士最终提交了离职申请。 公司后来对媒体解释:让周女士离职只是“吵架时的气话”。他们说一直在积极沟通,是周女士坚持要走仲裁。 劳动仲裁庭上,周女士出示了所有证据:两次偷拍记录、医院诊断书、谈话录音。 厕所本该是最私密的空间。在这个隔间里,员工连最基本的尊严都无法保障。更讽刺的是,受害者反而成了“麻烦制造者”。 公司处理此类事件有个固定模式:先拖延,后施压,最后让问题自行消失。他们忘了,监控摄像头能拍下员工是否在玩手机,却拍不到厕所隔间里的手机摄像头。 周女士的遭遇不是个例。每一起被曝光的职场侵权背后,都有数十起沉默的妥协。 她现在每天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睡。但她说,就算最后仲裁输了,也要让更多人知道:维权不可耻,该感到羞耻的是那些纵容罪恶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