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修订省级妇女权益保障实施办法,其中包括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非常值得点赞! 人人平等。个人的婚姻连父母都没有权力包办,催婚可以理解不可以提倡。偏偏有人“横来搬弄是非”,当面、甚至在网络上,对他人的婚姻状况指手画脚,肆意进行人身攻击,而且针对最多的是女性未婚群体,法治社会,她们的权益岂容任意践踏? 有一个事实应当正视:大龄未婚女性,多数是有能力、积极性较高的建设者,没有因为大龄未婚而“躺平”,她们不应该受到歧视。 因个人歧视的“认为”,进行人身攻击乃至侮辱,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现象,建议国家加快完善妇女权益保护法,为大龄未婚女提供尊严与保障。

这名字可以吗
仙女🧚♀️作者,仙女🧚♀️领导们好,闲的无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