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都换不来原谅?罗大美家人红着眼抗诉,13年刑期成最大心结! 谁能想到,主犯被判死刑的判决,没让罗大美家人松口气,反而坚定了他们“告到底”的决心。明明罪魁祸首伏法,从犯也获死缓,这份法律给出的严惩,在痛失亲人的家属眼里,依旧不够“解恨”。 核心矛盾全在杨恒身上——同为同伙,他只领了13年刑期。在家人看来,谋害罗大美的是一丘之貉,没有主次之分的加害,凭什么有人能“轻判”?法律讲情节、分主次,但家属的痛是完整的,少一分惩罚,就多一分难以抹平的遗憾。 这不是家属“得理不饶人”,而是失去至亲的执念。法律有冰冷的尺度,可人心的伤痛没有计量标准,最严厉的判决或许是他们唯一能抓住的慰藉。如今家人执意申请抗诉,要的不只是更重的刑期,更是一份“罪刑相当”的公道。 有人说法律已有公断,也有人懂家属的不甘,你觉得13年刑期是否合理?

高晖
十三年刑期太轻,明知别人绑架劫财还去用熟人身份帮助,如果事先不知道是绑架劫财,是无心之过那判十三年可以,事先知道就要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