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对6月和8月两个EMS邮件没有当面签收一事做出解释。这么多话,意思是要求撤销投诉。
我明确表达了观点,服务不满意,我肯定会投诉。之所以选择投诉也是因为最近几年积累下来的。从早期苹果手机不派送,要求去网点自取,到连续出现2起不当面签收的情况。
另外,这位邮政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我的保密件泄漏,他们负责赔偿,不用我个人赔偿。可是,你们又不给我签协议,还让我不投诉。试问,邮件丢了我要赔偿厂商200万,你们嘴上说赔偿,真的负责赔偿吗?
如果真的负责赔偿,请安排你们的工作人员,签个协议,以后丢失或投诉不当导致产品信息泄露的,邮政负责赔偿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