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10月15日报道,重庆,男子和妻子离婚后,两人离婚不离家,他在前妻购买的房子里住了14年,之后他找了一个女朋友,把女朋友带回家住。前妻发现后,把男子房间的门和窗子都给砸了,并要求前夫从自己家搬走。可男子却说房子是前妻买的,但是是自己花了10多万装修的,前妻承诺自己可以住到老的,还说自己一个人,该耍女朋友,不然老了,谁来照顾自己。 (信源:重庆城市TV——夫妻离了婚14年却没离家,前妻怒砸门反击前夫新恋情) 刘先生和前妻离婚时,没争到房产,前妻后来自己买了这套房,看着他没地方去,心一软就同意他住进来,这一住就是 14 年。 之前两人相处还算平和,直到 2025 年 5 月,刘先生交了女朋友,没跟前妻商量就把人带回家住,矛盾一下子就爆发了。 前妻第一次撞见刘先生女友时,脸都白了,当场跟刘先生吵起来:“这房子是我离婚后自己买的,让你住是情分,不是本分!你现在带别的女人来住,问过我了吗?” 刘先生觉得委屈:“我住了 14 年,当年装修花了 10 多万,你也说过让我住到老,现在我找个伴儿怎么了?我一个人老了谁管?” 两人吵到最后,前妻气不过,直接拿工具砸了他房间的门和窗户,玻璃碎片撒了一地,场面特别难看。 后来刘先生找了调解员,本想好好谈,结果两边还是各不相让。 刘先生说:“我不是赖着不走,只是一个月时间太短,找房子、搬家哪那么容易?我跟她商量,能不能给我 5 年时间,等我稳定了再搬,她不同意。” 前妻却有自己的顾虑:“房子是我的产权,我让他住 14 年够仁至义尽了。他现在带女友住,以后要是两人结婚,这房子还能跟我没关系吗?我不可能让外人占我的房子。” 更让人纠结的是 “住到老” 的承诺和 10 万装修费。刘先生一口咬定:“当年她明明说过,让我在这儿住到老,现在怎么不算数了?而且装修钱是我掏的,就算搬走,也得给我补偿吧?” 前妻却反驳:“‘住到老’是没说过,就算说过,也是基于他一个人住的前提!装修都 14 年了,早就折旧完了,现在提这个没用。” 两边各执一词,调解员也得先理清法律上的事儿。 第一,房屋产权看登记,谁买的、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有决定权。刘先生前妻离婚后买的房,产权就是她的,她有权决定谁能住、谁不能住。 就算刘先生住了 14 年,也不代表有 “永久居住权”—— 除非当初双方签了书面协议,明确设立了居住权(得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才有效),不然口头承诺很难算数。 第二,装修投入能要补偿,但得看情况。刘先生说花 10 万装修,要是能拿出当年的装修合同、付款凭证,证明是自己自愿投入,且前妻没反对,离婚后可以要求适当补偿,但补偿金额会扣掉 14 年的折旧,不可能按 10 万全额算。 要是没法证明装修款是自己出的,这钱可能就白投了。 调解员把法律规定跟两人说清楚后,前妻态度稍微软了点,提出个折中方案:“可以等他领养老金后的第二个月再搬,但是这期间,他女朋友绝对不能住进来。” 没成想刘先生一口拒绝:“我跟女朋友是奔着结婚去的,不让她住,我找她干嘛?要么就让我带她住,要么就给我足够时间找房,不然我不搬。” 这话又把前妻惹火了:“你别给脸不要脸!这房子是我的,我已经让步了,你还得寸进尺?你要是不同意,我只能去法院起诉,到时候法院判你搬,你还得马上走!” 刘先生也不让步,说就算起诉,也得把装修补偿和居住权的事儿说清楚。 网友们知道这事儿后,议论纷纷:“前妻够仁至义尽了,住 14 年还不知足,带女友住别人房子确实不妥”“刘先生也有点可怜,老了想找个伴儿,但得先跟前妻商量,不能先斩后奏”“关键是没签居住权协议,口头承诺没用,不然也不会闹成这样”。 还有懂法律的网友留言:“就算起诉,法院大概率会判刘先生搬,毕竟产权在前妻那,但装修补偿要是有证据,可能会支持一点。” 现在调解员还在两边协调,可双方谁都不肯让步。刘先生觉得前妻不近人情,前妻觉得刘先生得寸进尺。 其实这事儿说到底,还是当年 “离婚不离家” 时没把规矩说清楚 —— 要是早签个书面协议,明确居住时间、装修补偿、能否带外人住,也不会 14 年后闹到砸门窗的地步。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刘先生该带着女友继续住,还是该按前妻的要求搬走?前妻该不该给装修补偿?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也提醒大家:不管是亲戚还是前任,涉及到房子居住权的事儿,一定要提前说清楚、写下来,免得日后翻脸,连情分都没了。
重庆,一男子离婚之后,还和前妻住在一起,房子是前妻买的,男子住了14年不走,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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