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第二天就要赔1400元”,重庆,一美女看到老板炒菜很帅气,硬是要凑近拍他炒浇头的画面,结果油直接溅到了衣服上。美女自己拿去干洗花了196元,老板娘也把这笔钱转给了她。可后来她却说衣服上的油渍还是没有洗干净,要求老板娘以原价1400元赔给她。老板娘让她把旧衣服寄过来,对方却说家里面有忌讳,这种情况只能把衣服剪掉。老板娘又让她把票据提供一下,对方却说是一年前买的,票据早就没有了。老板娘觉得不合理,穿了一年多,还要原价赔偿。记者也帮忙联系这名美女,可对方不愿意接受采访,还直接给老板娘留言,说这个事情有什么采访的,不就是你们泼了我一身油吗?劳资的裤子还没有去拿呢,还不知道洗没洗干净,没要求你们赔裤子的钱,就算好的了。 刘先生开了一家面馆,招牌打的是现炒浇头面,他们的厨房也是开放性的,就是想让大家看到他们是现炒的浇头。 这样的设计确实吸引了不少顾客,在开业的第一天,店里就人头攒动,生意好得不得了。 不过第二天就出现了意外。 一名美女和朋友来吃他们的浇头面,被刘先生炒浇头的动作帅到了,就想把这一幕拍下来,放到网上。 老板娘胡女士看到后,并没有加以阻止,还觉得被美女这样一拍,放到网上会增加他们的知名度,生意也会越来越好。 可是美女越拍越近,起初离灶台还有两米,她也是怕油溅到自己身上。 可是距离远了,拍不出效果,再加上刘先生炒菜的动作,确实让她觉得得靠近一点再拍,这样真实感更强。 可是这一靠近,锅中的油突然溅了起来,直接溅到女子的衣服上。 这时大家都傻眼了,最开始都以为是一件好事,现在都认为这是一件坏事。 女子看到自己的衣服沾了油,瞬间就没有食欲了,脸上也没有刚才的笑容。 胡女士看到后,作为同样是女人,理解美女的失落,赶紧上前安抚对方,还提出想将对方的衣服拿去干洗。 美女一脸郁闷,说自己晚上还有聚会,干洗了就没衣服穿了。 随后,胡女士和对方加了联系方式,说等对方聚会后,她再拿去干洗,或者美女自己拿去干洗,她愿意出费用。 第二天,胡女士就接到美女电话,说她已经把衣服拿去干洗了,花了196元。 胡女士二话不说,直接就把钱转过去了,因为美女是他们的顾客,在他们这里发生的事情,理当由自己来解决善后问题。 本以为这个事情完美解决了。 可是十几天过去了,美女又打来电话,说她的衣服干洗后油渍洗不掉,要求胡女士买一件新的给她,或者赔她1400元,因为这件衣服当初买就是这个价。 胡女士拿着手机听蒙了,但回头一想,确实油渍没洗掉,也该赔人家,就让她把旧衣服寄过来,想看看是不是真的没有洗干净。 不过美女说她们家中有忌讳,像这种情况,必须把衣服剪掉,不然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胡女士虽然对这种说法不理解,但也尊重对方,于是就说,那你把票据发给我们看一下吧,毕竟你让我们赔偿,我们也总得看一下到底花了多少钱。 美女又告诉胡女士,这件衣服是一年前买的,票据早就没有了,不过把网上现在售卖的价格发给她,胡女士一看,上面确实显示1400元。 胡女士一听,关注点在一年前买的,那既然都穿了一年多,凭什么要让她以原价赔偿? 她觉得不合理。 如果是穿了一次两次,那也还无所谓,都穿了一年多,怎么样也得有个折旧价吧? 记者也帮忙联系了女子,可对方很排斥,说,这个事情不是很清楚吗?就是你们溅了我一身油,还有什么采访的? 另外,她还非常生气地说,劳资裤子还没有去拿,还不知道洗没洗干净。我没有让你们赔裤子就是好的了,怎么现在不认账啊? 胡女士他们不是不赔,而是觉得这个价格不合理,就算把责任全部推给他们,那衣服穿了一年多,本身也不值这个价了。 所以他们暂时把这个事情搁置下来,并且也在开放式厨房那里挂了一个提示的牌子,写着,热油无眼,请您站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这条法律的核心是“赔实际值多少钱,不是原价”。文中美女的衣服已经穿了一年多,早就不是新衣服了,有自然的折旧和磨损。就算被油溅到没洗干净,损失的也是这件旧衣服当前的价值,而不是一年前刚买时的1400元,更不是买件新的来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这事不能全怪胡女士。胡女士没阻止拍照是想宣传,但美女自己为了拍得清楚,主动越靠越近,她自己也该预料到热油可能溅到身上的风险,所以她对衣服被弄脏也有一定责任。胡女士已经主动出了196元干洗费,尽了初步的责任。 现在衣服没洗干净,损失该怎么分,得看双方的责任大小,不是让胡女士独自承担原价赔偿的全部压力,更不合理让她买新衣服。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重庆天天630于2025年10月16日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20岁美女,愿意找一个40岁大叔。这里面主要还是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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