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踩到坑,可比踩狗屎还恶心!同事表哥第一次贪便宜买了“违章房”,二十多万打水

小樱丸子 2025-10-06 15:53:56

买房子踩到坑,可比踩狗屎还恶心!同事表哥第一次贪便宜买了“违章房”,二十多万打水漂;第二次花60多万买单身公寓,结果搬进去才知道是“出过事”的房子。 这事儿最气的不是房子本身,而是卖家的隐瞒。房子“不良历史”该不该提前说?法律上各地规定不同,但从做人做事的角度,这种大事瞒着就是缺德。谁都不想把钱砸进一个让自己夜里睡不着的地方。 法院最后只判退15万,精神损失没支持,这也提醒我们:买房不能只看价格和户型,更要查清楚房屋背景。建议在合同里明确写清“如存在重大不良历史须全额退款”,并保留证据。 你觉得,卖家是否应该主动告知房屋的“特殊历史”?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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