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在餐馆吃饭时,发现对面一男孩一直用手机偷拍自己,她气得上面索要对方手机检查,结果什么都没发现,但女子还是指责了男孩几句,气得男孩将水杯砸在女子身上。万万没想到,女子竟当场叫来了丈夫和表哥,女子丈夫更是将男孩暴揍了一顿,结果导致自己被警方行政拘留了7日以及罚了200元,而直到这时,女子等人才知道,男孩的真实身份竟然是个女孩。事后,女孩的父亲将女子及其丈夫、表哥告上法院,索赔4.7万余元。法院判了!(来源:裁判文书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下午,16岁的女孩小胡和朋友一起外出聚餐,他们在一家饭店内吃饭。期间,小胡一边吃饭一边刷着手机。 这时坐在对面桌的22岁的女子周某抬头看了一眼,发现小胡的手机摄像头正对着自己,然后又看到小胡长得像个男孩子,衣服也穿得像个男孩子,就把她误认为是男孩。 周某在一通乱想后,放下筷子上前指责小胡乱拍,还要求小胡删掉所拍摄的内容。尽管小胡和朋友极力解释了,但周某还是未听进去。见和周某说不通,小胡直接把手机给了周某,让其自己查看。 周某查找了小胡手机的照片一栏,并未发现有任何照片和视频。按理说周某应当道个歉,可她却还是指责了小胡,说小胡偷拍。 小胡被周某的蛮不讲理给气坏了,与周某互骂了起来,并将桌上的水杯砸向周某。 周某见身上被弄湿后,气得打电话给丈夫段某和表哥蔡某。没过多久,段某和蔡某来到现场,在听了周某一顿添油加醋后,段某抓住小胡就对她一顿暴揍。 蔡某还要求小胡赔礼道歉,但小胡坚决不道歉,认为自己没有错。饭店老板见状出来制止了冲突继续发生,并报了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认定段某对小胡实施了暴力殴打行为,没有给小胡造成轻伤级以上的伤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不过,由于段某不分青红皂白打了小胡,所以警方还是对段某做出了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小胡这次受伤并不严重,但段某等人的行为给小胡的心理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小胡经常吃不下饭,睡不好觉。 小胡的父亲胡某得知一切后,气得将周某、段某、蔡某3人一并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4.7万余元。然而周某、段某和蔡某3人在开庭当天均未出庭。 有人认为,被告不出庭就代表放弃了抗辩的权利,那小胡就直接胜诉了。 其实这个逻辑并不符合司法实践。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也就是说,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要继续审理案件,只有原告不出庭,才会按照撤诉处理。 而一旦被告不出庭抗辩,那么原告的举证责任就会加大,如果证据不足,还是会败诉。 因此,并非被告不出庭,原告就一定胜诉。 不过,小胡这边的证据还是十分充足的,有饭店的监控视频,有警方的调查笔录等。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周某错误的认为小胡在偷拍她,事后发现小胡并没有偷拍,却拒不道歉,还叫来丈夫段某殴打小胡,所以周某和段某均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小胡身体上的伤情及心理上的伤害存在因果关系。 至于小胡拿起水杯砸向周某的行为,该行为虽然也有错,但那是因为周某的无理取闹引发的,所以小胡的过错并不影响周某和段某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和段某应当赔偿小胡1075元。至于蔡某,其虽然有参与,但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对小胡造成了伤害,所以无需担责。 小胡和父亲胡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判决赔偿太少了,而且蔡某有辱骂小胡的行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故提起上诉,要求改判。 二审法院通过公安机关对段某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发现,蔡某虽然未动手对小胡施暴,但的确存在辱骂小胡的行为。 因此,蔡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此外,二审法院还发现,周某和段某、蔡某在一审时均未出庭,而且是在一审法院多次传唤下拒不出庭,这说明周某、段某、蔡某这3人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藐视法律。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对周某等3人予以批评教育。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由周某、段某和蔡某共同赔偿小胡的损失1075元。 庭后法官表示,周某等3人作为成年人,而且他们自己也有未成年孩子,却在发现冤枉了一位未成年孩子后拒不道歉、拒绝赔偿。如果换位思考,被欺负的是他们的孩子,他们会放过对方吗? 因此,法官呼吁有孩子的家长,一定要学习如何引导孩子们去做一个知法、守法以及勇于承认错误的好孩子。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注:图片仅做配图使用。
重庆,女子在餐馆吃饭时,发现对面一男孩一直用手机偷拍自己,她气得上面索要对方手机
雷雷说趣
2025-10-05 13: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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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60279
中军
判罚不公,导致违法成本太低,起不到警示作用!
用户27xxx34 回复 10-06 20:03
我好想一千元打人一拳,有人愿意吗?一万块买人打十拳,有人愿意吗?!
朱军 回复 用户27xxx34 10-06 21:37
你一个打工人说啥大话!
45678
主谋竟然无责,真是搞笑
祖国万岁 回复 10-06 12:55
我说呢,现在这么多小仙女和女拳手。
用户10xxx13 回复 10-06 14:03
别造谣!
老树
1000块,精神损失都不止这个钱
A-橡胶制品 回复 10-06 08:08
浪费的公共资源也不止这些钱吧?
乡村早晨
要骂人了,处罚太轻了,有涉嫌鼓励的作用
用户14xxx46 回复 人生如戏…… 10-06 12:48
人跟人不一样的,我也感觉太轻了,这种无理找事,叫人别人打人。怎么也给个聚众挑衅
人生如戏…… 回复 10-06 12:15
那个打了老师一巴掌的判了半年了,
用户45xxx35
判罚太轻了。这种动辄动手的多半和黑社会有关联
天狼星用户xxxxxx
诬告加打人,最后就这点惩罚?还是女的诬告女的,如果诬告男的,那又一个追风小叶啰?
用户43xxx84 回复 10-06 12:27
你邻居主观认为你是个小三怎么办
天平 回复 10-06 19:20
我看你就像人贩子
promisz
1075?够律师费吗?这是在维护谁的利益?
用户10xxx67
要骂人了,处罚太轻了,有涉嫌鼓励的作用
用户18xxx96
我支持新加坡的鞭刑。对一些低成本犯罪,抽几鞭比罚几千来的给力。那些倚老卖老的也应该来几鞭。
幸福 勇 回复 10-06 06:20
这个可以有
用户14xxx11 回复 10-06 12:40
这个主意好,那个杨某媛类的,拒不认错的,先来几鞭再拘留。可以起警示作用。
用户75xxx03
原告花了那么多时间精力,又是一审,又是二审,才判赔一千,普通人维权成本太高了!
用户18xxx29
这受害者要是个男的,估计连这1000多块都不见得有😴😴
书签
被暴揍居然还没打伤?
用户11xxx10
我有一次在外面吃面,习惯边吃边刷视频,我那天吃面就手机平放刷抖音,边吃面,还有女的说我偷拍她,气的我直接报警,不接受道歉,不接受赔偿,直接在拘留所关了一天,也不知道这些小仙女怎么活到现在的,一部平放在台上的手机能偷拍人,我真想问她用不用重新投胎
岁月无声
我出10000,把判决都打8次
用户10xxx92 回复 10-06 13:00
你男的女的?
辉煌
1075块钱,好搞笑。
reading
精神损失应该越来越被当今的社会所重视,被殴打辱骂后会引起潜在的精神创伤,何况是个未成年人。
予人玫瑰手有留香
感谢法官,好法官
用户14xxx04 回复 10-06 10:08
判的太轻
GHRS 回复 10-06 06:15
你怎么知道的
用户10xxx85
1千元赔偿,相当于白打了
星夜无眠
这法院判的,太轻了,起不到效果,不如不判。
龙王扛着金箍棒
真是知心姐姐法官啊!
KM
找关系了
用户10xxx84
疯狂的女人,现在人们标配拿着手机刷,这以后吓死了,碰见这种神经女,手机也不能拿了。
快意人生
在网上骂了那些明星几句,就要赔偿十多万几十万,这是何解释?
娇嫩的菊花
违法成本太低,但这看着想AI文
用户15xxx62
骂那个什么直接罚10万加拘留,打骂未成年赔1千[666]
0C
1000块钱,难怪被告不出庭,出庭就是浪费时间[捂脸哭]
广和
应当判刑,同时罚10万以上,才能有效震慑这些诬告的坏人,这毫无力度的判罚没啥作用。而且对方不出庭其实是为了省律师费,最终就是一千多块钱。
志在四方
这个明显是寻衅滋事啊!应该按照刑事判决啊!
用户52xxx61
三个人了?都是团伙作案了
血点到厎
故意伤害
dl_bullet
罚太轻了,怎么不得判大几千块?这样起不到警示教育意义[静静吃瓜]。
5003
扯蛋吧!什么叫暴揍?能不伤?现在你随便扇别人一掌试试?如果见血没有几万你跑得掉?[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留住感动
打人怎么陪这么少啊?不是说被打可以提车的吗?才1000块。。。。
松江的老姚
这社会老仙女太多了
用户10xxx90 回复 10-06 07:37
哈哈哈,当年我16岁时,周围同学怎么看30岁的女性[抠鼻]。老太婆都这么老了[抠鼻]。16岁用脚想怎么可能会偷拍22岁的呢?真当自己是美女啊!然而16岁周围全是看腻了的美女[抠鼻]
用户10xxx64
…处罚是正确的…!但为什么现在的人在处罚过程中一定要对方“赔钱”…呢?什么都和钱有关…!总给人一种动机不良的感觉…!有必要处处都用赔钱来化解矛盾吗…?!
牛贵鸡贵 回复 10-06 07:18
违法成本低会导致什么?
心安即是归处 回复 10-06 07:19
因为钱是价值的直接体现,也是赔偿最直观的表现。至于你那动机不纯的小思想没有人愿意在乎你。
灯芯做的眼晴
上次说北京一个家长当面辱骂了一个学生,被判了几年徒刑。 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重庆 的判罚明显不公
清北送达邬老师
判罚10730
Sunnyjon
该支持精神伤害的赔偿请求
乆亍
这个改判很有意思,本来是两个人赔1075元,现在是三个人赔1075元,很有意思[捂脸哭]
用户63xxx27
出门在外,自觉远离陌生女性,远离别人家的老人孩子孕妇和狗。
SP
违法成本太低了 精神损害居然那么不值钱
快速蝌蚪文
1075元?就这点处罚,下次人家还敢继续这样做
用户10xxx59
这么判的话,可以考虑去打回来,顺便让法官也体验下得赔偿1075的滋味。
KK
判的太少,警示效果不够
方天画戟
我觉得赔10万判3年不为过!
用户59xxx42
应该加个零
大兵
不知真假,如真法律是什么。如假明显在煽动。
Ken Dai
至少要判一到两万元,不然法律威严何在
煌事震
1075元,加上两次诉讼费,只是没提罢了
雨林
七天少了15天以上
叶友志
其实上法院还是要有的关系才行
花辦
建议还是应该找亲戚朋友打回去,这点钱对一个未成年人的伤害能弥补十么呢?看几次心里医生都不够吧
曾经滨海东坎洪套的陈月梅
要是小胡是个男的,那结果,,,,,
落叶的秋天
怎么感觉这个二审判决像开玩笑,无理殴打她人,还拒不出庭,最后1075就打发了,被告如果没人没背景谁会相信………?
用户12xxx65
这罚款就不要了,抓住那女人也揍一顿,两抵了。
买火柴的怪蜀黍
丑人多作怪……
永
现在活的都这么费劲了 遇到这样的事儿以后死两个就简单多了 不麻烦 好判
王建刚
有钱有闲的感觉真好
用户10xxx60
建议一年刑期
圝圣言圝
我觉得这应该是手机厂商的责任。手机应该预设防偷拍功能。只要拍照,就会预先发警报。拍照时应该有闪灯。我觉得以前汽车的“倒车请注意”,就很不错。可以设置成“拍照请注意”。
塵夢如煙
特么的直接打回去,不要它赔偿了。
天堂的花
够轻伤标准都是可以入刑的了,怎么还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笑纳红尘一盏茶
帮老婆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很帅呢
男菇凉就住在大海边
把人冤枉了又打一顿,事后赔200块钱拘留7天?那小编你早说啊,我给你200块钱暴揍你一顿,拘留七天全当国庆节放假
随风
相关法条要与国际接轨!
wjgsh
同感,我常和别人说罚款的警示作用有限,应该适当进行体罚或者要求公益活动xx小时
宾杰
我手机有手机壳套在外面,摄像头用纸盖了。前摄像头用胶布贴了。我感觉不用摄像头也能用手机。不过,朋友问我发朋友圈怎么没图片,只有文字?我说盖了摄像头
用户10xxx46 回复 10-06 10:54
哦。
冲浪
以后遇此类事情直接报警处理,只有真警察才有权查看个人手机。
穆秋风-芮
22岁就有丈夫了?还是个田园女权分子?
咣当咣当
女权神经病的不轻啊[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10xxx02
小编就是那个男的瞎编
居士
按此标准打回来
梦绕边城月
小胡的爸爸应该说:按法院的意思我出3225元,就可以打他们三个渣渣一顿了。[作揖]
帝君无殤
这是玉皇大帝的女儿么?还是受了什么别样的教育?人家手机对着就会拍么?自作多情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若真长得赛天仙还怕人看就应该戴个纱帘……呵呵神马玩意儿
剑龙
TMD,都,闲滴……
钟明
没有达到轻伤就白被打了么?
用户17xxx09
又一个自恋狂!!
用户10xxx29
才赔一千多,赔偿不要了,打回来
孤傲的灵魂
我见过一个人被打了一巴掌,然后大牙被“打”掉一颗。赔了10几万。然后一直“头痛”。。。。。。打人的天天去医院下跪。。。
warren
妻贤夫祸少
^阳光心情+
现在一些女的是不是疯了,认为 谁都会偷拍她,你真当自己是仙女啊。。。
用户13xxx92
1075元?怎么计算出来的?
用户10xxx41
要个屁赔偿,就将他们的事迹在他们家社区宣扬到社死
用户79xxx38
偷拍有多种模式,各种技术,甚至把手机给你你都查不到,还有遥控器一键删除,一个按钮啥都没了,无奇不有,以前都有案例的,但是餐馆应该没人偷拍,很多人嘲讽中国偷拍和强奸案定罪,实际上这两种取证很难,证据不全也是可以定罪的,否则完事了直接怼个水管冲冲,哪还有证据
盘整
有些女生谢谢和对不起都不会说。
三人禾
小胡应该住院检查。
秦时明月
不是互殴就最好不过了!忍!必须忍!最后,没有钱,解决不了的!
光年
应该判精神损失费 毕竟是未成年人 起码再赔偿三千精神损失
chase
出门在,仙女太多,注意保护好自己,
用户76xxx65
喊个人出1200元钱再打回来
夜半钟声到破船
团伙作案,至少半年起步
浔阳舰
打人,没有严重后果,拘七天差不多了。罚两百太少了,起不到惩戒作用。
心有凌熙
三个人才赔千把块???还不到庭???是我我也藐视不去了!!不就三百多嘛~一顿西贝都吃不起!!!
环绕地球一个圈
反正这种事情碰到了就是这样,告他们的目的只是想知道他们在哪里,怎么判,只法律是在挽救他们,让他们赎罪,而不是我应该原谅他们。。。
W57红色G
瞎编吧?不带这样埋汰法院滴!
游龙
这样的违法成本还不如找人打回来
疾走内拉
武汉大学杨某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用户62xxx80
我就说吗,女人,还得靠男人,不然真的会被打死
涼~风
故意殴打他人就应该按照寻衅滋事罪判刑,拘留几天有个屁用
萧峰
太少了吧!胜诉个锤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