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安徽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参保人#】记者9月28日从安徽省医保局了解到,安徽出台多项支持积极生育政策。10月1日起,安徽将实行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且全面实行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到参保人。
其中,参加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生育)待遇的人员,在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顺产”“剖宫产”的医疗费用,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范围。
此外,在安徽省按照企业单位费率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由本人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申请,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其本人有效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