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武德!广东肇庆,一男子因病发起众筹,结果人还是不幸去世,留下4万多没用的众筹款,由他的妻子保管,不料,其父母却认为这些钱属于遗产,要求平分此款项,在遭到儿媳拒绝后,就将她给告上法院,而法院这样判了! 当一个生命因为病魔的侵袭而画上句点,那些为了延续他生命而汇集起来的社会善款,又该流向何方?最近,广东肇庆市德庆县法院处理的一桩案子,就为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响当当的答案。这事儿的核心,是一笔超过四万元的“轻松筹”余款。 这起官司挺让人唏嘘的,打官司的是一家人。逝者的父母,把自己的儿媳妇和孙子孙女告上了法庭,目的就是为了分割这笔钱。这起家庭内部的财产纠纷,不经意间,成了一堂公开的普法课,把个人遗产和公共善意之间的那条线,划得明明白白。 法律给慈善捐款和私人遗产之间,其实早就砌了一道“防火墙”,这道墙的核心,就是钱的“用途”。这事得从2021年说起,梁先生一家为了治病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才通过网络平台求助。他走后,父母认为这剩下的四万多块钱,理所应当是儿子的遗产,大家分了就是。 但这想法,跟《民法典》里对“遗产”的定义,也就是“个人合法财产”,直接撞了个满怀。法院的逻辑很清晰:这笔钱从一开始,就带着一个非常明确的目的,那就是专门给梁先生治病用的。它从来就不是一笔可以随便花的钱。 法官说得很透彻,如果今天开了这个口子,让这种有特定用途的赠与款项能被继承,那不仅是把成千上万捐款人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更是给那些想“不当得利”的人打开了一扇门,这完全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这笔钱的身份压根就不是私人财产,自然也就进不了遗产分割的流程。 说到底,这桩案子的判决,是在守护一份捐款人和受助者之间看不见的“社会契约”。当梁先生一家通过“轻松筹”这样的平台向社会伸手时,大家每一次点击捐助,都是冲着“扶危济困”这个共同的念想去的。人们捐的是一份希望,而不是一笔可以随意处置的财富。 法官也特别提醒,网络慈善平台可不是捞钱的渠道。当梁先生不幸离世,那个以“治疗”为核心的契约就已经结束了。这时候,如果家人还要为这笔钱争个你死我活,那简直就是对整个社会善意的背叛。这场家庭矛盾也确实反映了一个现实,在金钱面前,亲情有时真的不堪一击。 法院在裁定这笔钱不能被继承之后,并没有让事情悬在那里,而是给这笔钱指了一条明路。判决里驳回了梁先生父母的请求,同时建议这笔钱的后续处理,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七条。 这条法律说的是,慈善项目结束后剩下的钱,如果之前没约定怎么处理,那就应该转到其他目的相似的慈善项目里去。说白了,就是这笔为了救助梁先生而来的四万多块,它最好的归宿,是回到公共的爱心池子里,去帮助下一个急需救助的病人。 这么一来,社会的善意就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离开而冻结或者消散。它能继续流动起来,从帮助一个人,变成帮助更多的人,让爱心的价值发挥到最大,也让善良最终回归它“救死扶伤”的本真。 信息来源:抚州发布 2025-9-25
四川,50岁的男子董先生,在儿子因车祸去世后,为延续血脉找上29岁的女子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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