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和妻子离婚后,将不到4岁的儿子丢给爷爷抚养,孩子8岁时,他将儿子接走和

春诗明明 2025-09-20 16:52:27

山东,男子和妻子离婚后,将不到4岁的儿子丢给爷爷抚养,孩子8岁时,他将儿子接走和他住。居住过程中,他怀疑儿子并非自己亲生,不让孩子上学,更不让出门,还不允许爷爷探望。整整摧残了孩子3年,孩子11岁时,他两个月不给孩子饭吃,还经常殴打,父亲放心不下要看孙子,他竟威胁说要一拳把孩子打死。在他的无情摧残下,孩子死于家中,没想到他一点都不伤心,甚至把火化车都联系好了。男子的暴行很快被警方查明,法院的判决让人拍手称快!   2012年,小李出生在山东的一个小镇上,刚开始他和很多孩子一样,有父母、有家庭,日子虽然普通,但至少完整。然而好景不长,等他才四岁,父母就选择离婚。母亲离开后几乎不再出现,父亲李某把孩子交给了年迈的爷爷。   老爷子对孙子是心疼的,他知道孩子缺少母亲的陪伴,于是尽量给他一个稳定的环境,衣食起居全靠自己。村里人常说:“小李没妈没爹疼,好在有个爷爷守着。” 在那几年,孩子虽然没了父母,但还能笑得出来。   可等到2020年,孩子八岁那年,父亲突然开口,要把孩子接走。理由很简单:“儿子该跟亲爹住。”爷爷虽然担心,但想着终究血缘最亲,自己也年纪大了,迟早得还给父亲。没想到这个决定,成了孩子噩梦的开端。   本以为父亲接回去,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可现实却让人心惊。李某心里始终有个结: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种猜疑一点点吞噬了理智,也把一个孩子推入深渊。   从2022年开始,小李再也没去过学校,他被关在家里,不能出门,不能见朋友,甚至连爷爷都被拒之门外,在家里孩子经常挨饿,身上也是伤痕累累,邻居偶尔听到哭声。   爷爷多次想去看孙子,却被儿子挡在门外。老人急得不行,甚至求过邻居帮忙打听,可每次换来的都是一句冷冰冰的“没事”。可等真相揭开时,老人发现,自己一次次被拒绝的背后,是孙子在黑暗里孤零零熬过的三年。   2023年4月,孩子终于撑不下去了。那天他倒在床上,再也没醒来,最初的调查方向是“过失致人死亡”。可警方很快发现事情没这么简单,家里装有监控,可画面模糊、声音嘈杂。   技术人员反复处理,把模糊的音频清晰化后,真相让人不寒而栗:李某在里面咆哮,说孩子两个月没吃东西,就是要活活饿死他,爷爷想把孩子带走,他竟然威胁:“再动他,我一拳打死!”   而更直接的证据来自手机,李某声称手机坏了,里面什么也没有,可技术人员修复后发现,他提前两天就联系了火化车司机,甚至在孩子咽气当天又打了两次电话,催着“人没了,下午过来拉”。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早就知道孩子生命垂危,但不是救,而是等死。甚至冷血到提前预约好火化。舆论在那一刻炸了,有人愤怒:“这样的父亲比陌生人更可怕。” 也有人冷静分析:要不是警方用技术手段还原证据,这案子很可能被轻描淡写,孩子的死会被归结成所谓“疾病”。   案件的突破点之一,还在于医学鉴定,最初的结果说孩子是“饮食不规律、长期营养不良,引发肝衰竭和胆囊炎”,可是这里面漏洞太多:胆囊炎竟然没取病理样本,只是凭颜色变化下结论;营养不良的关键检验没做;孩子身上十几处新旧伤痕,居然没被写进死因分析。   这份鉴定显然站不住脚。检察机关组织了重新复查。经过细致检验,最终认定:孩子死因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的重度肝脂肪变性和多器官衰竭。胆囊没有病变,伤痕则证明他长期受到虐待。   真相终于被还原。孩子不是突发疾病,不是“意外”,而是被一点点饿死、打死的。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可判死刑、无期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此同时,第260条与260条之1,也涉及虐待罪,最高可判七年。关键问题在于这到底算虐待致死,还是故意杀人?   法院的判断依据是证据链。李某长期剥夺孩子基本生存条件,还说出“饿死他”的话,又提前联系火化车,说明主观上已经放任孩子死亡的结果。这种“明知可能会死,却仍不作为”的情况,在法律上叫“间接故意”。   因此最终法院认定是故意杀人罪,2024年7月13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一出,社会普遍拍手称快。法律专家也指出:这是一起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例,为日后如何认定“间接故意”提供了清晰参考。更重要的是它再次强调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底线。   有人说,父爱如山。可在这个案件里,父亲成了压垮孩子的那座山。三年时间,一个本该在校园里奔跑的孩子,被活生生困死在家里。   法律给出了严惩,但更重要的,是社会必须吸取教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该等到孩子死了才开始反思。   也许真正值得我们思考的不是“为什么判了无期”,而是“为什么没人能早点救他”。 信源:都市报道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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