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货车司机丁师傅运输价值超200万元的银砖,途中突发意外,13块银砖不翼而飞,损失约169万元。物流公司悬赏26万元寻找,却迟迟没有结果。 9月5日清晨,丁师傅接下了这单“大活”。对他来说,这是一趟能赚不少钱的运输单,货物是18块价值超过200万元的银砖。他一丝不苟地检查车辆,小心驶上道路。 然而,半路上突如其来的一声“哐当”,让他心头一紧。他急忙靠边停车,跑到车厢查看。眼前的景象让他惊出一身冷汗:固定银砖的木框散架,18块银砖里只剩下5块还在原位,其余13块竟然不见了踪影。 丁师傅当场报了警。警方火速到场,和丁师傅一起沿路寻找。草丛、排水沟、沟渠边,大家翻找了数小时,终于找回5块银砖,但仍有13块下落不明。这13块的价值高达169万元,堪称“数额特别巨大”。 消息传到物流公司,他们焦急万分,立刻悬赏26万元征集线索。然而数日过去,依然毫无进展。 此时,丁师傅陷入深深的焦虑。他只是一个挂靠司机,没有为货物投保。丢失的银砖若找不回来,他可能需要用十余年的收入去赔偿。想到家里的妻子和孩子,他站在事发地发呆,心里五味杂陈。 如果调查最终确认有人趁机盗走银砖,那么这类行为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条文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里的“数额特别巨大”司法解释明确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本案中,169万元显然远超标准,属于“特别巨大”。因此,盗窃者一旦落网,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可能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这说明,即便银砖是运输途中掉落,如果被人据为己有并藏匿不还,也同样构成盗窃罪。法律上称之为“拾得遗失物拒不返还”,若价值特别巨大,同样按盗窃罪论处。 案件另一大争议焦点,是货物丢失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能证明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或托运人过错造成的除外。 换言之,物流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对运输安全负责。木框散架,说明在货物固定环节可能存在疏漏。如果是因固定措施不当导致银砖掉落,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责任并非绝对。若能证明是第三人盗窃、抢劫等违法行为,则应由行为人承担刑责与民事赔偿。只是,在行为人未被抓获前,托运方仍可能要求物流公司先行赔付。 这里还涉及保险问题。货运行业普遍会为高价值货物购买货运险。遗憾的是,丁师傅作为挂靠司机,没有购买保险,物流公司似乎也未安排保险,这直接导致赔偿风险完全落在司机和公司身上。 丁师傅是挂靠司机,并非物流公司正式员工。他和公司的关系介于“承揽”与“劳务”之间。在此关系下,若合同约定由司机个人承担运输风险,他可能要对丢失货物赔偿。 但从法律角度分析,货物运输安全的首要责任人仍是承运的物流公司。除非能证明丁师傅存在重大过失(如擅自改变路线、违规操作),否则不应由其一人承担巨额赔偿。 现实中,不少挂靠司机因合同条款处于弱势地位,往往会签下“风险自担”的条款,最终出现巨额赔偿。这也折射出物流行业风险管理不足的现状。 物流公司发布26万元悬赏,看似力度不小,但对169万元的损失而言,只是杯水车薪。更重要的是,悬赏本身只能起到社会动员作用,未必能真正找到银砖。 法律上,悬赏并不能改变财物归属。即使有人因悬赏提供线索,最终追回银砖,银砖仍属于托运方或货主,悬赏金只是奖励。若有人因觊觎悬赏而隐瞒线索或转移财物,那反而会触及刑事犯罪。 对丁师傅而言,这趟运输可能决定他未来十年的命运。银砖若不能找回,他可能陷入赔偿泥潭;对物流公司而言,这是一次严峻的管理考验;对社会而言,这是一堂生动的法律风险教育课。 银砖还在寻找,真相尚未揭晓。但无论结果如何,法律都已经给出了答案:盗窃者必将面临严厉刑罚,承运人必须承担合理责任,司机个人的赔偿责任要依法认定。
这个世界颠成啥样了啊以前吧!家里有女儿的害怕现在呢?换我们家有男孩的害怕了
【29评论】【20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