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这样的亲哥,有你受的!”河南焦作,女子看中了一款7万左右的新能源车,但征信

芹姐说法 2025-09-14 15:59:17

“摊上这样的亲哥,有你受的!”河南焦作,女子看中了一款7万左右的新能源车,但征信有问题,就找到小叔子帮忙。小叔子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架不住哥哥的多次劝说,最终无奈同意了。起初女子每个月都会转2000元给小叔子,但几个月后就没动静了,打听后才知道女子和哥哥都离婚了。小叔子联系女子解决车的事,女子表示车抵押给他人了,让他先帮忙还下,然后就联系不上了,小叔子找到亲哥,对方已经离婚,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于河南民生频道九月十三号报道了这则男子好心帮嫂子贷款买车,最后却遭对方背刺的新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李女士(化名)虽然是做生意的,但她这个人喜欢提前享受、超前消费,这也导致她忙活一年存不到钱不说,最后征信还出了问题。 这天李女士看上了某款新能源车,想着出去谈业务也能方便些,可手里的钱不够,想要分期又因为征信问题被拒。 不知道怎么的,李女士打上看小叔子的主意,对方老实本分,从来就没办过信用卡之类的,征信肯定没问题。 小叔子知道嫂子的为人,找理由拒绝了,还劝嫂子务实些,有多少钱就花多少,不然永远存不到钱。 尽管李女士多次保证会每个月按时付款,并承诺愿意给些好处费,但小叔子这边还是果断拒绝了。 没办法李女士开始吹起了枕边风,想让丈夫帮忙劝下自己的弟弟。 这亲哥出面情况就不一样了,他信誓旦旦的表示嫂子不会坑你的,这次买车也是想多赚些钱,等嫂子的生意好起来了,自己这边的压力也能小一些。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弟弟只好答应了,再说这车只有7万来块钱,生意好的话嫂子一年时间也能赚回来了,这个风险目前还能承受。 就这样车子用小叔子的名义买了下来,实际使用人是李女士,双方口头约定:李女士会没提前将分期的钱转给小叔子,等全部的车款付清后,再过户给李女士。 终于开上新车的李女士开心不已,一个劲的表示,赚到钱后一定给小叔子一个大红包。 小叔子苦笑了下,只希望嫂子这次能靠谱点,不然倒霉的就是自己了。 好在这次嫂子挺守信用,每个月都按约定转过来2000元,这让小叔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好景不长,几个月后嫂子就没打钱了,眼看着就要逾期了,但一直联系不上嫂子,只得找到哥哥家,想要弄清楚情况。 哥哥愁眉苦脸的表示,和妻子因为性格不合,前段时间已经离婚了。 闻言小叔子整个人呆住了,怎么几个月前来劝自己给嫂子贷款的时候,还表示两人今年要好好的把生意做起来,怎么几个月的时间就离婚了。 现在你们一声不吭的离婚了,双方就没有任何关系,那你们倒是把车贷的事给解决了啊,不然到时候自己的征信出了问题,那不是影响了自己的孩子升学吗? 好不容易通过哥哥再次联系上前嫂子,对方直接表示现在没钱,先帮忙垫几个月。 这句话把小叔子整不会了:车子你在开,贷款我来还,这是什么道理?合着帮人还帮出问题了呗! 小叔子道:“反正车子才开几个月,不会亏多少,你把车子开过来卖掉吧...” 前嫂子支支吾吾道:“前段时间生意出了点问题,我把车子抵给别人了,以后再说吧...”说完直接挂断了。 哥哥在一旁解释:“这事我知道,车子已经被那个人开走,我把联系方式给你吧。” 弟弟一脸无语的看着哥哥,这叫办的什么事,但现在抱怨没用,直接联系了那个人。 对方自称杨某,表示车确实在自己手上,前段时间是你嫂子欠了自己5万块一直还不上,没办法才把车开过来抵账的。 小叔子称车子是自己名下的,没有我的签字抵押给你,那肯定就是违法的,你自己看着办。 杨某一听也急了,那5万块也是自己的血汗钱,总不能平白无故的亏掉吧。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杨某支付车贷剩下的18000元,拿到大本后小叔子配合过户给杨某,现在就看李女士那边的意思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大家遇到类似的事情时又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的损失最低呢?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就像本事件中的小叔子,因为是他的名义申请的车贷,意味着只有他和银行才存在着直接合同关系,这种关系受法律的保护。 如果小叔子逾期或拒绝还款,银行只会向他本人追责。 至于小叔子和前嫂子的矛盾,因为大部分都是口头承诺,没有书面的、有效的文件或聊天记录的支持,这种情况一般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那么,对于这事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来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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