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小伙被公司以连续旷工半个月开除了,但小伙觉得十分冤枉。原来,公司安排小伙去新疆出差1个月,但不肯预支差旅费。可小伙没钱垫付,所以就一直搁置着出差一事,继续在公司上班。事后,小伙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认定公司的开除行为违法,并赔偿6万多元。 据闽南网9月10日报道,小伙子王某是2021年8月份入职的这家科技公司,担任的是客户经理一职。并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着“工作地点随公司的决策调整”。 在接下来的3年里,王某在公司干得一直都不错。于是在2024年8月份,公司给他安排了一个新的任务,需要去乌鲁木齐出差一个月。 王某算了一下,这次出差光路费和住宿费等,差不多在2万元左右,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因此,在公司发出通知当天,王某就向公司提交了预支申请,希望公司哪怕能预支个一半。可公司财务却以“公司没有这项预支制度”为由,拒绝了王某的要求。 这下王某不乐意了,自己跑去那么远的地方出差,费用全得自己来,本来自己的工资就不是很高,这一个月要垫2万元,实在有些压力山大。 王某继续和公司沟通、申请,但申请不仅没能批下来,还被领导当众指责搞特殊化,还拿别的同事出差事迹来做比较。 眼看着出发日期临近,王某再次申请预支差旅费,但公司就是不松口。无奈之下,王某只得搁置了这次行程,继续每天在公司上班打卡。 万万没想到,在半个月后,公司领导明明知道王某没去新疆,而是在公司天天上班打卡,却还是以他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将其开除了,就连8月份的1543元提成也被扣了。 王某越想越气,于是在劳动仲裁后,将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公司赔偿6.3万元,并补发1543元的提成。 对于王某的行为,有人认为公司是在压榨员工,还说公司吃相难看。 但也有人质疑王某矫情,又不是不给报销差旅费,何必那么纠结,作为一名客户经理,不信连2万元都拿不出来。 那这件事公司是否有过错呢? 在法庭上,公司辩称: 1、出差的确是工作需要,不是针对王某,而员工垫付差旅费是行业惯例,公司其他员工也一直如此操作。 2、当时签署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员工要接受随时的工作调动,王某未按公司要求前往乌鲁木齐出差,这拒不到岗的行为,可以视为旷工。 对于公司的辩解,法院是这么认为的。 首先,王某没有垫付差旅费的法定义务。 差旅费本质上是公司的一项经营成本,公司要求员工垫付差旅费,就相当于让员工来承担公司的开支,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公司既然认为员工垫付差旅费是行业惯例,但行业惯例也不能大于法律,现有法律并没有规定员工出差必须自行垫付差旅费。 更何况这个差旅费不是一二千元,而是2万多元,而王某的月工资才几千元,对于王某来说压力的确很大。 因此,公司要求员工垫付高额差旅费的行为不当,公司应当重新制定预支和报销制度,以解决员工的差旅费问题,不能一味地将责任转嫁给员工。 其次,公司认为让王某出差新疆,属于工作上的变动,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 但是从公司与王某商量的情况来看,王某的工作地点未变,只是临时去新疆出差一个月,所以不能适用随意变动工作地点的规定。 当然从法律上来讲,即便要变更王某的工作地点,也应当与王某协商一致,如果王某回家不方便,还应当作出相应的补偿,而不是随意调动。 而王某在未得到差旅费的预支的情况下,继续在原工作岗位工作,且签到打卡,公司明知王某未按约定前往新疆出差,却连续半个月未采取任何提醒措施。 由此可见,王某并未旷工。公司只是因为王某未听从公司安排,就认定王某旷工,这严重侵犯了王某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公司扣除了王某的8月份的提成,但并未提交王某未完成业绩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38条规定,未及时支付报酬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公司开除王某的行为违法,判决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63009.52元,并补发业绩提成1543元。 最后,目前的确有不少公司还存在员工先行垫付差旅费,后续报销的事,但这种不能作为法律依据适用。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预支和报销制度,以缓解差旅费给员工造成的困扰。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离了个大谱!”江苏南京,一男子突然被公司通知远赴新疆出差一个月,公司要求男子先
【1评论】【3点赞】
感恩的心
支持法院![赞]
流星无殇
除了本来该有的赔偿,还应该有惩罚性罚金,不然公司这样搞,输了也就付正常开除的钱,赢了啥损失也没有,明显不合理
刘毅
这个法官判的好,本来公司就是想把人逼走
天道酬勤
我就有过教训。我垫付了差旅费,回来后公司没有钱报销,就一直拖着,结果公司破产了,小一万的差旅费就成债权,最后清理欠债时,公司资不抵债,欠我的差旅费一笔勾销了。
长江之水
既让马儿死劲跑,还不给马儿吃料🌿草,世上哪有那好事,这事法官判得好!
唐浩
南京法官干得漂亮。有些公司太恶心,让货车司机垫付油费和过路费,报销又不快,怎么办?
李定台
支持法院
用户10xxx36
肯定这个公司就破产
用户10xxx38
真不会有人以为客户经理就是真的经理了吧!
☆藏马☆ 回复 09-14 13:35
客户经理只是个名头,其实就是公司打杂的。客户经理干的事真的是又多又杂,几乎涉及所有的事情。有时候除了干自己公司的事,还TM得干客户的事。
黎~zZ 回复 09-14 15:24
路上随便拉个跑业务都是经理级别的[开怀大笑]
众生颠倒
以前在一家公司,经常需要员工出差跑业务,也是要员工自己垫,员工一开始也没说什么,但报账的时候又各种克扣,员工花了两万硬生生只给报一万五,后来整个业务部集体辞职,公司不到两个月就倒闭了。
步行天下
这次南京法官没有胡涂。
db
惯例不是法律
龚杨
客户经理就是业务员
向绝凌
个人垫差旅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预支制度肯定要完善啊。不然的话工作稳定的还好,几万块钱差旅费随手的事情,工作不稳定的,几千块钱都要扣扣搜搜的。
用户10xxx58 回复 09-14 22:08
报销的时候你就知道什么叫抠抠嗖嗖的了,这个不能报,那个不能报
用户33xxx58
把员工派去美国一个月,差旅费自己先垫付,回来公司宣布破产[滑稽笑]
用户10xxx27
让你去火星出差也要你先垫付么?
港风
垫付2万的差旅费。。太恐怖了。。。
用户10xxx58 回复 09-14 22:10
一个月,江苏到新疆,两万多么?住宿就要上万,往返路费、餐补。
戏如人生
出差新疆一个月,公司倒闭了怎么办?还要得回来差旅费吗?
海阔天空快乐每一天
法官还是做的不好,没有惩罚性措施
火星用户
判的好!太不要脸了
用户16xxx71
无论怎样 需要重新找工作了
用户90xxx67
这种垃圾公司早点离开
幻.逸
说实在的,如果是短期出差,自己的经济方面应该还能承受一下子。出差一个月,你能撑?照这么说,如果下次出国出差半年,是不是差旅费还自己先顶上去呀?
侯鹿
怎么上手就起诉法院还受理了?不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么?
百迟
是人是鬼都是经理老板,自带干粮的打工仔
WMX
应该修订法律,对这种公司还要处以罚款
用户10xxx13
任何规矩不能凌驾于法律至上,拿着自行车安全规定,在交法限速15的非机动车道上跑25,都应该依法严惩。
雪月
坚决打击这种王八公司
陪伴成长
自己请来的神就得自己好好打发
哈哈神兽
判得对
驻倭华军
出差员工垫付是惯例??我怎么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