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彩礼又出新花样!”河南新乡,一男子恋爱才2个月,女友就说怀孕了,要和他奉子成婚,男子无奈拿出166000元彩礼闪婚,可男子觉得不对劲,每次产检,妻子都让男子先去停车,他车刚停好,妻子就检查完了,婆婆也发现儿媳能吃能睡也不孕反,妻子却说她做了四维,是个男孩,男子和母亲高兴的晕了头,可预产期快到了,妻子却说胎儿缠颈窒息没了,男子疑心顿起,带妻子去做B超,才发现她肚子里全是肥肉,压根没孩子,正在他愤怒不已时,妻子竟然又做出惊人之举。 这天,小张接到妻子朋友发来的微信,是一张截图,他看后立马气血上涌,火冒三丈。 截图内容,是妻子跟别的男人过七夕的照片,她作为有夫之妇,不但不恪守妇道,去和别的男人过情人节,还在朋友圈炫耀。 当然,妻子发圈把小张给屏蔽了,妻子的朋友实在是看不下去,才截图发给了小张。 原来,小张和妻子是网恋,奔现后,情到浓处偷吃了禁果,2个月后,妻子就说她怀孕了。 虽然小张还没决定跟她牵手一生,但他作为男人得负起责任,还是决定给妻子和孩子一个名分,直接给了166000元彩礼,把妻子迎娶进门。 妻子嫁进张家,可以说掉福窝了,为了让妻子顺利生产,小张都把工作辞了,把她伺候的无微不至。 而张母也是一日三餐,变着花样给儿媳做好吃的补充营养。 可慢慢的,小张和母亲都发现了不对劲。 先说小张,他每次陪妻子产检,可他刚在停车位停好车,妻子就说产检结束了,一切正常,他实际上一次都没参与产检,全是妻子自说自话。 而张母也发现,儿媳能吃能睡,不忌口也不孕反,她是过来人,觉得很不正常,但眼瞅着,儿媳肚子一天比一天大。 这时,小张的妻子又给了他们母子一颗定心丸,说她去做了四维,是个儿子,正好她也想吃酸的,酸儿辣女,错不了。 这可把小张母子乐坏了,小张照顾起妻子更加尽心尽力。 万万没想到,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预产期马上快到了,一家人都准备迎接新生命时,妻子却说胎儿缠颈窒息没了。 一家人如雷轰顶,冷静后觉得疑点重重,小张就带着妻子去做B超,这一看不要紧,医生说妻子肚子里全是肥肉,压根没怀过孩子。 小张怒了,他一家被妻子耍的团团转,他找妻子质问,妻子却梨花带雨,说她太爱小张了,所以才撒谎说怀孕了。 而且,公婆一听说她有孕在身,把她宠的不得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她很享受。 事已如此,毕竟娶妻子花了不少钱,小张除了选择原谅,继续好好过日子,也没别的办法。 可他万万没想到,妻子竟然瞒着他,和别的男人过七夕,如果不是她朋友给自己发来微信截图,他还蒙在鼓里。 是可忍,孰不可忍!小张决定找岳父母讨个说法,他认为他们知道自己女儿的行径,合起伙来一起算计他。 但岳父母矢口否认,说他们都准备做外公外婆了,压根不知道女儿假孕,现在他们也不知道女儿去向,但会给小张一个说法的,但退彩礼是不可能的,毕竟女儿嫁给小张2年了。 看来,小张只能起诉离婚了,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小张给了妻子166000元彩礼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也共同生活了2年。 虽然不符合上述法条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但小张可以考虑以“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为由,在起诉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 小张一家为了娶妻子花费了不少钱,若能证明这笔彩礼的给付使得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符合生活困难的标准,那么在离婚时,法院有可能会支持小张返还彩礼的请求。 不过,具体是否认定为生活困难,需要小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家庭的收入情况、债务情况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小张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瞒着小张和别的男人过七夕,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虽然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其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但可以认定为“有其他重大过错”。 小张作为无过错方,在起诉离婚时,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请求妻子给予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上的损失,也包括精神上的损害。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近日,河南新乡,一男子和妻子结婚后,妻子谎称自己已经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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