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对夫妻生了3男1女,夫妻俩不喜欢老大,分财产时没给他一分,老大心寒,和父母签了断亲协议,协议上注明,老大不再赡养老人,老人生养死葬,都由老二和老三负责承担,万万没有想到,夫妻俩老了,没了收入,谁都不管,夫妻告到法院,要求4个儿女,每人支付赡养费1000元,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 孔某和韩某结婚,婚后生了三男一女,可夫妻俩偏心,不喜欢大儿子,只有老二老三和小女儿,才是他们的心肝宝贝。 老大孔某甲心里委屈,他默默流泪,他是家中老大,可是父母始终不待见他。 孔某甲想起来从前,他刚懂事,就帮父母干活,他记忆中很小的时候,就一边干活,一边背着弟弟妹妹。 可尽管如此,父母还是不喜欢他,父母把更多的温暖,给了老二孔某乙,老三孔某丙。 孔某甲时常怀疑,他不是亲生,为何父母对他如此冷漠,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不是吵就是打,弟弟们犯错,受罚的也是他! 孔某甲默默忍受,他年纪太小,没有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四个孩子慢慢长大。 四兄妹长大之后,各自成家,尽管如此,父母还是不喜欢孔某甲。 父母奋斗了一生,攒下了一些家产,2024年2月,他们把家里财产做了分配。 老二老三分走大头,小妹已经出嫁,也给她留了一份,老大孔某甲一分没有。 孔某甲忍无可忍,一气之下,决定和父母断绝关系。 他气的不是那份财产,他已经长大,自己另立了门户,他勤劳能干,自己也能挣能花。 他心里气不过的是,凭啥从小到大,自己都是那个不被疼惜的孩子? 为啥自己付出的最多,得到的最少,同样是父母的孩子,爹不亲,娘不爱,自己的出生,难道就是天生牛马? 于是,孔某甲提出,既然你们分家,没我一分,那么,我和你们断亲,这样总该行吧? 你们不待见我,以后咱断绝来往,眼不见,心不烦,你们以后就和老二老三过日子吧。 夫妻俩看他生气,也不理会,叫来老二老三,和孔某甲签下断亲协议。 协议上约定: 老大孔某甲与父母断绝关系,不再赡养老人,二老生前及过世后的一切费用,与孔某甲无关,由孔某乙和孔某丙负责照顾和办理。 协议签好,各自签上名字,摁上手印,各留一份,留作证据。 从此后父母离亲,兄弟反目,孔某甲可算是清净了,他从此心无旁骛,一心一意,经营自己的家庭。 可孔某韩某夫妇,自从把家产分完之后,本以为可以受到老二和老三的精心照顾。 刚开始一阵,弟兄俩还装一装样子,各家轮流,照顾孔某夫妇。 谁知几个月过去,孔某乙孔某丙就开始烦闷,父母老了,没了收入,到谁家里,就是白吃白住。 他们年老力衰,已经干不动活,需要有人给他们洗洗涮涮,每天做饭,送到跟前。 时间一长,俩弟兄开始推诿,你推给我,我推给你,最后谁都不管,只有小女儿偶尔回来看看。 可女儿已经出嫁,女婿也有意见,你俩哥拿了大头,赡养老人,是他们的责任。 这下夫妻俩傻眼了,财产房子全都分完,他们手无分文,年老体衰,想出去干活,也没了能力。 就连院子里那片菜地,都已经无力耕种,夫妻俩守着老屋,又气又恨。 俩人一合计,不能放过这四个子女,他们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四个孩子,没月各自支付他们1000元赡养费。 孔某甲收到传票,立时惊呆,他拿出协议,让法官看,我和他们已经断亲,抚养费我不该出,法官看完之后,这协议无效! 你有无分到财产是另外一回事,养父母是法律定的,父母养大你,父母老了,你必需赡养父母!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孔某甲与父母签订的“断亲协议”约定免除赡养义务,但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随意免除,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孔某甲虽未分得财产,但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独立于财产继承权。 父母对财产的分配属于民事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子女的赡养责任。 《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尽管父母与孔某甲签订协议,但赡养义务的履行对象是全体子女,不能仅由老二、老三单独承担。 因此,法院判决,支持孔某韩某夫妻俩的要求,四个子女每人每月各自支付父母1000元赡养费。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关注@王哥说法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河南,一对夫妻生了3男1女,夫妻俩不喜欢老大,分财产时没给他一分,老大心寒,和父
云影天光念情长
2025-08-30 12: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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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2044
用户10xxx91
赡养费应先从父母财产中支出,不够儿女再分担!
悠哉的
如果所描述的是事实的话,法官不可能这样判!而是法官应酌情应该把以前分配给老二老三老四的财产追回,再四个人每个人平均赡养老人,才合理!
玉林久哥 回复 08-30 21:25
另一回事了,个人财产个人有处置的权利,赡养父母是义务,那怕他们有钱但只要要求了,儿女也要养的交赡养费的,当然之前的财产除非他们想拿回来,有记录及证据也可以
行者 回复 08-30 22:16
这是另一个官司了。
位寘
不合理的法律就得改了,像这样的情形这样的法律就有应该修改。社会不好的坏风气就是这样的判决败坏的。
宇宙有我 回复 08-30 22:14
改了你养,
用户10xxx17
老人做的太让人寒心
逛大街看大戏
按比例,老大500最多,
用户10xxx62
编故事编太假了
寂寞深秋
这法官够可以的。成年人签订的协议没有一定法律的效力吗?
用户10xxx13 回复 08-30 21:20
违法的协议无效,只不过后面做错了,老人分配财产是有偿赠予,代价是换取孩子养老,小儿子们不养,财产赠予的前提没有了,赠予行为也应该废止,让小儿子们把财产还回去。
用户10xxx21
这就是俩老东西的报应,自己还没入棺材,分什么家当,还偏心
不会开车的老司机
重新分家产
用户16xxx99
小编家事!!!!!
湖北咸宁杨云
分了家心中有个数,有的老人没分家把手里的钱全部帮了她喜欢的那个,其他儿子一分不能少的给她养老,找谁说理去
用户10xxx43
养可以,以上份的那份给回来
Oo平凡
因小编就是这样的家庭。
把酒醉清风
老二老三老四要赡养老大吗?毕竟老大也养了他们。
狂奔的蜗牛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繁星四海
老两口子剩了钱还是给老二老三
清风明月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AAA
这250博主太垃圾了!!整天瞎编乱造,骗人流量钱!!!编辑出:牛头不对马嘴
君当如兰
宁可扔了也不给。如果没有受过那份窝囊气,不知道感受,不要瞎说
宁静致远
法官说的没问题啊!老人抚养了孩子,孩子就得赡养老人,老人的财产是他的,他可以给任何人!赡养是因为抚养了!
半月方塘
古代是平均的么?没家产还赡养么?
徐龙
胡诌的文章!
赟昇初心
认为不公平
三木公
是否应重新分配财产
福在心中
放毒鸡汤
li
这就是典型的老糊涂,没逼数!
用户10xxx90
该判引用法律没错,但依事情实际形成的“准绳”就没权衡,显然这不是法官,而是小编自己在当“法官”吧?!
星光灿烂
这样下去,父母都不用养孩子,年轻时玩老了做不动了就告孩子要扶养费,
用户10xxx91
抛开法律来言,能否说句“老人是有因得其果,罪有应得,适得其所哉”??
沧海浮云
看个毛
毛不亦
法官你可以告老还乡翻乡下耕田执牛屎
蓝梦
一个月4千
益康墅
法官依法断案可以这样机械地判,但是这四个子女怎么履行就是另一回事了。大儿子不情愿,小女儿估计她丈夫也不会愿意出这个钱。所以,接下来两个糊涂的老家伙还是面临着一笔糊涂账。
闪亮一刻
这法官应该是临时工,并且脑子还不太好用,老人赠送孩子的财产是有代价的,要孩子给他养老。既然不养老, 首先是应该追回赠送的财产。这才是一个法官应该做的。